《關於規範未加碘食鹽管理保證合格碘鹽供應的通知》是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7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規範未加碘食鹽管理保證合格碘鹽供應的通知
- 發文字號:發改辦經體〔2018〕802號
- 發布單位: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09日
《關於規範未加碘食鹽管理保證合格碘鹽供應的通知》是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7月09日。
《關於規範未加碘食鹽管理保證合格碘鹽供應的通知》是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7月09日。檔案全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 食鹽加碘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1994〕80號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近幾年來,由於大量非碘鹽充銷食鹽市場,使我國碘缺乏病明顯回升,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的...
《條例》規定因疾病等情況不宜食用加碘食鹽的,應當在醫師指導下選擇未加碘食鹽,在保證合格碘鹽供應的前提下,嚴格規範未加碘食鹽供應渠道。同時,要求我省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向社會公布轄區內未加碘食鹽銷售網點信息,零售經營者在銷售場所對...
(一)基本原則。堅持食鹽安全。確保我市食鹽持續、穩定、安全供應,確保缺碘地區加碘食鹽與高水碘地區無碘食鹽精準供應,確保城鄉居民民眾食鹽安全。堅持放管並重。在放開食鹽計畫、渠道、價格和工業鹽市場的同時,完善鹽政管理體制,提升監管...
《內蒙古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等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是為加強鹽業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鹽資源,保證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工作的實施,...
國家經貿委關於食鹽添加用碘酸鉀購銷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鹽務局(鹽業管理辦公室): 為了貫徹《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確保碘鹽定點生產企業使用合格碘酸鉀,保證碘鹽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食用鹽...
第六條 鹽業批發部門應按國家指令性計畫調入碘鹽。對調入的非碘鹽,批發部門應有單獨存放場地、有標記、登記並主動報告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經加碘並由衛生部門監督、監測合格後方可出售。第七條 鹽業批發部門應在每批碘鹽入庫後,立即通知...
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強對食鹽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及時了解和掌握最新情況,切實做到心中有數,如發現市場供應和價格方面異常情況,要迅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散和蔓延,必要時按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切實保證市場供應,維護社會穩定。要...
碘鹽的管理和經銷人員,應當掌握必要的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知識,對碘鹽逐批進行碘含量的檢測。必須保證碘鹽的市場供應。第十二條對經濟區和行政區劃分不一致的碘缺乏病區,按經濟區劃歸口負責安排碘鹽供應。第十三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
國家對食鹽實行專營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合格碘鹽的普及和供應,消除碘缺乏危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提高民族素質。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以人為本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高度出發,深刻認識食鹽消費安全和食鹽加碘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
為了規範鹽業市場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保證食鹽專營,保護公民身體健康,制定的湖北省鹽業管理條例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鹽資源開發...
我市邊遠貧困地區民眾食用碘鹽供應由本市具有生產經營資質的鹽業企業負責組織保障,市、區財政採取政府補貼運銷費用或直接補貼貧困人口等方式,保證邊遠貧困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口能夠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鹽,並建立與社會救助標準、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