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關於表彰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是河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1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表彰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1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公安廳
  • 發文字號:冀公消[2011]325號
檔案原文
關於表彰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各設區市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級各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全面推進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建設,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大力開展“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發現並消除了一大批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訓活動,有效預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河北做出了積極貢獻,湧現出一大批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授予石家莊市教育局等57個單位“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趙勇等62名同志“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希望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以此為契機,努力拚搏,再創佳績。
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全省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為榜樣,認真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努力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為確保全省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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