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表彰全省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關於表彰全省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表彰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檔案。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農村“戶戶通電”工程,是繼一、二期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之後,我省實施的又一項農村電網建設重大工程。工程自2006年6月啟動建設以來,省電力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電網公司的統一部署,在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 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紮實推進,保證了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提前14個月圓滿完成了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任務,解決了全省313個無電行政村,48123戶無電戶、221367人的用電問題,超出規劃通電目標1199戶、5517人,實現了電網最大限度延伸範圍內的“戶戶通電”目標,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工程建設中,各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顧全大局、頑強拼搏、無私奉獻,湧現出一批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發全省廣大幹部職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省政府決定,對在全省農村“戶戶通電”工程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河南縣人民政府等16個先進單位和劉春新等57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發揚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奮發進取的精神,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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