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編報2015年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項目經費預算的通知

關於編報2015年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項目經費預算的通知發布單位是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發布時間是2014年11月17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結合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項目工作整體部署,現將2015年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項目經費預算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預算編報工作
(一)做好預算編報的準備工作。項目承擔單位是編制項目預算的責任主體,對項目經費預算的真實性負責。項目負責人應該會同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共同編制項目經費預算。
項目經費預算周期要與項目實施周期一致。在編制項目總經費預算前,應完成以下兩方面工作:首先明確項目研究目標、內容、技術路線、研究周期、參加單位、參加人員及任務分解等內容;其次認真閱讀了解相關國家有關政策、制度的要求與規定。
(二)確保預算編報的真實性、全面性和客觀性。項目經費預算申報書是科技部審批項目經費的重要依據,應當根據項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認真編制項目經費預算。
預算編制過程中應注意: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承擔一個項目的,應當同時編列各單位承擔的主要任務、經費預算等;各項支出預算應緊密圍繞項目目標、任務及技術路線等內容進行測算;各項支出標準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各項支出內容應該根據本研究領域的規律和項目研究的特點實事求是地編報。
二、編報程式及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按規定認真填報項目經費預算申報書,根據要求籤章並裝訂,報項目依託部門審核簽章後,按一式7份正式報送科技部。
(二)報送時間:2014年11月27日前報送。

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
2014年11月1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