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編報2015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的通知

《關於編報2015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的通知》是2015年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發布的通知。

各有關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科技計畫經費管理,結合2015年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部署,現將2015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填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範圍
2015年支持的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具體包括:以前年度已立項、2015年滾動撥款的項目,以及2015年立項的新項目。
二、填報要求
1、編報格式
分年度滾動撥款的項目,若以往按照原預算科目(無間接費用)格式編報項目預算書的,繼續沿用原編報格式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新立項項目或其他,按新格式編報項目預算書(詳見附屬檔案2)。
2、專項經費預算
應當根據2015年度預算批覆檔案和預算評估結果填報。對於以前年度立項的項目,2015年度各預算科目專項經費預算額應當不超過各科目預算評估數,減去以前年度已填報的預算書中該科目預算金額後的餘額。
3、合作單位
項目預算書中填報的合作研究單位原則上應與項目預算申報時保持一致,並按要求填報各合作研究單位的任務分工及經費分解情況。
4、項目起止日期
項目預算書中,項目起止日期應當與任務書保持一致。
三、時間要求
1. 4月25日前,各項目承擔單位提交項目預算書電子版,可通過郵寄光碟或電子郵件方式(見E-mail地址)提交,提交文檔須為word形式,檔案名稱以“項目編號”命名;
2. 5月9日前,科技部將初審結果反饋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反饋結果進行修改;
3. 5月16日前,各項目承擔單位修改後列印、裝訂及簽章,將項目預算書(一式六份)及電子版光碟寄送科技部。
項目預算書將作為後續核撥經費和預算執行的重要依據,請各有關單位、項目負責人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編報。
此事項具體委託國家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承擔。
科技部資源配置與管理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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