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編報2014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的通知

關於編報2014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科技計畫經費預算管理,結合2014年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部署,現將2014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預編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編報2014年度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預算書的通知
  • 時間:2014年
  • 結合: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部署
  • 目的:規範和加強科技計畫經費預算管
  • 性質:通知
一、編報範圍
2014年支持的科技基礎性工作項目,具體包括:以前年度已立項、2014年滾動撥款的項目,以及2014年擬啟動立項的新項目。
二、編報格式
分年度滾動撥款的項目,若以往按照原預算科目(無間接費用)格式編報項目預算書的,繼續沿用原編報格式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新立項項目或其他,按新格式編報項目預算書(詳見附屬檔案2)。
三、專項經費預算
應當根據2014年度預算批覆檔案和預算評估結果填報。對於以前年度立項的項目,2014年度各預算科目專項經費預算額應當不超過各科目預算評估數,減去以前年度已填報的預算書中該科目預算金額後的餘額。
四、合作單位
項目預算書中填報的合作研究單位原則上應與項目預算申報時保持一致,並按要求填報各合作研究單位的任務分工及經費分解情況。
五、項目起止日期
項目預算書中,項目起止日期應當與任務書保持一致。
六、具體時間
1. 4月15日16:30時前,各項目承擔單位將編制完成的項目預算書電子版光碟寄送科技部,科技部進行初審;
2. 4月25日16:30時前,科技部將初審結果反饋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反饋結果進行修改;
3. 4月30日16:30時前,各項目承擔單位將修改後正式簽章的項目預算書及電子版光碟寄送科技部,科技部據此完成預算書籤訂工作。
項目預算書將作為後續核撥經費和預算執行的重要依據,請各有關單位、項目負責人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編報。
此事項具體委託國家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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