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意在為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變廢為寶,化害為利,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決定組織開展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而做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關於組織開展城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創刊時間:2010
- 國內刊號:發改辦環資[2010]1020號
檔案發布
檔案全文
我國飲食服務、單位食堂以及家庭等每天都產生大量餐廚廢棄物。餐廚廢棄物具有明顯的資源特性和污染物特性,通過建立完善的回收運輸、集中處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對其進行資源化利用,生產沼氣、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產品,可從源頭上治理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的非法行為,避免將餐廚廢棄物直接作為飼料進入食物鏈,也可有效解決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通過城市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進行填埋或焚燒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
二、試點工作的目標和主要內容
選擇部分具備開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條件的設區的城市或直轄市市轄區進行試點。
試點工作的目標:建立適合我國城市特點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法規、政策、標準和監管體系;
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登記、定點回收、集中處理、資源化產品評估以及監督管理體系。
(二)建設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示範項目,不斷最佳化技術路線,提高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
(三)建立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激勵機制。
(四)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減少產生量;開展餐飲業分類存放、清潔生產、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等方面的宣傳教育,促進源頭減量化。
三、試點城市(區)基本條件
(一)出台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或初步形成了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面的相關政策機制。
(二)建立部門之間分工明確、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在餐廚廢棄物收運、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礎。
(三)已建設或規劃建設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技術工藝路線成熟,資源化產品投入產出效益較好,質量安全可靠。
四、組織實施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在徵求環保部門、農業部門意見基礎上,聯合向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推薦1-2個城市(區)。計畫單列市直接報送有關材料。報送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報送檔案
2、工作情況
3、相關證明材料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等部門共同確定試點城市(區)名單;指導試點城市(區)編制實施方案,並組織專家論證後實施;
各地要高度重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部門協調配合,認真做好推薦工作,並於2010年6月10日前將材料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建司)。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