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是2018年3月28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 執行時間:2018年1月1日
- 發布機構:財政部、稅務總局
- 發布時間:2018年3月28日
《關於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是2018年3月28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
《關於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是2018年3月28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檔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
一、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二、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減按15%...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軟體和積體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
(六)積體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七)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八)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
(三)對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 (四)對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經...
第一條 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基礎。本實施細則所稱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或積體電路設計企業,是指2011年1月1日後在我省成立並經認定取得軟體企業資質或積體電路設計企業資質,以軟體產品研發或積體電路設計為主營業...
利用廣州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銀行貸款契約給予風險擔保,幫助企業獲得銀行融資支持。(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6.落實《關於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等檔案明確的財稅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配合單位:...
(二)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體生產企業和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該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也可以選擇依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徵稅。(三)居民企業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
(一)積極鼓勵國內外企業和個人在我市開發生產軟體產品,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自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生產,不作為企...
近年來,在市場拉動和政策支持下,我國積體電路產業快速發展,整體實力顯著提升,積體電路設計、製造能力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不斷縮小,封裝測試技術逐步接近國際先進水平,部分關鍵裝備和材料被國內外生產線採用,湧現出一批具備一定國際競爭力的骨幹企業,產業集聚效應日趨明顯。但是,積體電路產業仍然存在晶片製造企業融資難...
35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軟體行業協會 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12]27號《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三、我國境內新辦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如在預約的時間遞交材料後,審查人員審核予以通過的,則發放受理通知單,在通知單上註明的時間在網上予以查看,如上報通過,則可以領取軟體企業證書。優惠政策 一、企業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
落實並完善支持積體電路企業兼併重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稅收政策。落實積體電路專項政策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淨化室專用建築材料、配套系統以及積體電路生產設備零、配件,重大技術裝備政策進口產品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以及科技重大專項政策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零部件、原材料免稅政策。最佳化...
(九)軟體、積體電路企業:1、新創辦的軟體、積體電路企業經認定後,自開始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取得的繳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精神,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的四項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實施。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於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政策 1.自2...
對定率徵收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收入應按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後的差額併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三、關於電力增容費、管網建設費、集中供熱初裝費的稅務處理問題 對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向相關單位繳納的電力增容費、管網建設費、集中供熱初裝費,應作為其他長期待攤費用,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
65. 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企業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66. 軟體企業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用於軟體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企業所得稅政策 67. 軟體企業職工培訓費用應納稅所得額扣除 68. 企業外購軟體縮短折舊或攤銷年限 (三)動漫企業稅收優惠 69. 動漫企業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 (四)積體電路企業稅收...
(二)企業或個人選擇適用上述任一項政策,均允許被投資企業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值入賬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攤銷扣除。(三)技術成果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四)技術成果投...
企業的固定資產既符合本公告優惠政策條件,同時又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中相關加速折舊政策條件的,可由企業選擇其中最優惠的政策執行,...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實施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二、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積體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2002年開始,自獲利年度起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即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三、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取得的...
5、積體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按規定的不同條件分別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或“五免五減半”(即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的基礎上,對積體電路設計和軟體企業繼續實施2011年《國務院關於印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一、軟體開發企業、積體電路設計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軟體開發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取得省級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企業認定證書。2.以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套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單純從事軟體貿易的企業不得享受。3.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智慧財產權的軟體產品,...
一、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二)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
(2)進口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摘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16、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積體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2002年開始,自獲利年度起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