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確定2014年度浙江省創新型示範和試點企業的通知

《關於確定2014年度浙江省創新型示範和試點企業的通知》是浙江省政府關於確定浙江新東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78家企業為2014年度浙江省創新型試點企業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發改委(局)、人力社保局、國資監管機構、金融辦、質監局(市場監管局)、總工會、人民銀行,省各產業工會,有關企業:
根據《浙江省創新型企業建設與管理辦法》的要求,在企業自願申報、各市推薦、認定審核和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浙江新東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78家企業為2014年度浙江省創新型試點企業。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創新型企業建設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0〕108號)和《浙江省創新型企業評價制度》的要求,對試點期滿的創新型試點企業進行了評估,確定杭州紡織機械有限公司等50家企業為浙江省創新型示範企業。
希望各地和上述企業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不斷加大科技投入,不斷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總結宣傳自主創新經驗,帶動和促進廣大企業開展自主創新,為建設創新型省份作出新的貢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