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暨推薦申報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各開發區產業主管部門、各控股(集團)公司,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根據工信部《關於組織推薦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通知》(工信廳聯科函〔2015〕270號)和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渝經信發〔2014〕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精神,現決定開展2015年度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認定和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推薦申報工作,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工作
(一)申報重點。
1.雙百企業(100戶重點工業企業和100戶成長型工業企業);
2.“6+1”支柱產業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創新能力強且市場經濟效益顯著的企業;
3.快速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請認定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企業應符合《認定辦法》中規定的認定基本條件。《認定辦法》可登入重慶市經濟信息委網站查詢和下載。
(三)申報認定的程式及要求。
申請認定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中的有關要求認真編寫《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申報書》,填寫《企業基本情況表》和《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數據表》,並附相關附屬檔案材料,經企業負責人簽字同意並蓋章後報主管部門初審,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後,將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和推薦意見(紙質件和電子版各一份)於2015年5月15日前上報市經濟信息委科技處,每個主管單位推薦企業不超過5家。
(四)認定結果。
對申請認定的企業,市經濟信息委將會同市財政局按相關程式和要求擇優確定2015年度重慶市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名單並授牌。
二、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推薦申報工作
(一)已認定的2014年市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中有意向申報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請按照《關於組織推薦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通知》(工信廳聯科函〔2015〕270號)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檔案要求編制申報材料,並經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於2015年5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和電子版各一份)直接上報市經濟信息委科技處;
(二)市經濟信息委將會同市財政局按相關程式和要求,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在2014年已認定和2015年新認定的市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中擇優推薦6家企業申報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
三、其他事項
各區縣經濟信息委、各企業及相關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並做好申報材料的上報工作,企業需對上報資料及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即取消市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認定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
重慶市經濟信息委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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