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關於組織推薦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通知

兩部門關於組織推薦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通知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開展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認定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開展2015年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契約級財政部門認真做好2015年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遴選和推薦上報工作。
二、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編寫申報材料的相關要求,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契約級財政部門對本地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擇優推薦不超過5家,已開展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擇優推薦不超過6家;各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擇優推薦不超過3家;中央管理企業擇優推薦本級或1家下屬企業。
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契約級財政部門、各中央管理企業於6月2日前將推薦檔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將推薦企業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見附屬檔案,文字版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碟一份)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材料收集工作委託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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