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3年河北省建設科技計畫項目的通知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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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示範工程申報
(一)、申報科技示範工程類的項目,屬於選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技術公告》及重點推廣領域的技術。
(二)、申報類別及要求。數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業管理信息化、數字社區和建設企業信息化等信息化工程示範項目,應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數位化示範套用工程技術導則》的要求。綠色建築和低能耗建築“雙百”示範項目,應以科技為先導、節能減排為重點,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為特徵,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綠色及生態住區示範項目,應具有合理的規劃設計,在可持續發展、生態建設、綠色建築、科學管理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滿足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障及信息化技術等方面的要求。綠色施工示範項目,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綠色施工的要求,做好過程管理,積極開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和套用。
(三)、各設區市主管局要積極組織申報工作,每個設區市要確保申報2—3個省級科技示範工程。《河北省科技示範工程申報書》從河北建設網下載欄下載,具體填報要求見《申報書》中的填報說明。
(四)、列入省建設科技示範工程的項目申報書,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蓋章後,返給項目承擔單位和各市主管局,作為契約書,明確各自所承擔義務後,方可正式啟動示範工程的實施工作。
四、申報時間
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報項目(包括紙制材料和網上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列入2013年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的承擔單位,要按照專項契約或項目申報書確定的任務和要求開展研究工作,項目完成後及時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鑑定,鑑定方式為會議鑑定。
示範工程在完成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依據項目申報書中相關內容組織對工程進行驗收,對通過驗收的示範工程頒發河北省建設科技示範工程驗收合格證書和證牌。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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