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組織申報建設部2002年科技項目的通知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於2001年月17日頒布,向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部直屬有關單位組織申報建設部2002年科技項目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部關於組織申報建設部2002年科技項目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建設部
【發布文號】建科函[2001]298號
【發布日期】2001-10-17
【生效日期】2001-10-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組織申報建設部2002年科技項目的通知
(建科函[2001]29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規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部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部科學技術計畫項目管理辦法》、《建設部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建設科技成果重點推廣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建設科技教育“十五”規劃》的總體部署,經研究,決定組織申報建設部2002年科技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和發布形式
建設部科技項目包括軟科學項目、科研攻關項目、技術開發項目、信息技術研究與示範項目、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項目和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指南項目(以下簡稱“推廣項目”)等六個方面。其中,推廣項目以《建設部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指南項目》形式發布,其餘科技項目以《建設部科技項目計畫》形式發布。
二、選項原則
一軟科學和科研攻關項目:符合《建設部科學技術計畫項目管理辦法》,能夠跟蹤國際先進水平,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礎,對建設事業重點工作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對管理決策有較大的參考價值,有利於科技產業化發展,有明確的技術政策或工作背景。
二技術開發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技術發展方向,有較好地市場前景,效益顯著,有利於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提高創新能力。
三信息技術研究與示範項目:符合建設領域信息技術發展方向和有關技術政策;能夠跟蹤國際先進水平,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礎;對行業和企業技術進步有積極推動作用;對建設行業信息技術產業化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利於改進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四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符合《建設部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管理辦法》,同時必須是省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申報的示範工程要從地方重點工程、標誌性建築和量大面廣具有技術示範效果的工程中選取,並且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重點實施技術的具體內容從《建設部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指南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指南項目”中選取。
五推廣項目:申報推廣項目的科技成果要求經過鑑定一年以上,符合《建設部科技成果重點推廣項目管理辦法》,同時必須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布的重點推廣項目。申報產品類科技成果必須確定是申報推廣生產技術,還是申報套用技術,並報送相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三、申報重點
一軟科學、科研攻關和技術開發項目
建築節能(政策、標準基礎性研究,新技術、新產品),城市節水(軟科學研究、節水技術、產品,中水技術,污水回用),節約用地(軟科學研究,地下空間利用技術及方法,地下空間安全防範技術及產品,地下空間施工技術及設備),城市環境衛生治理(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新技術、新產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成套技術設備,城市煙塵治理技術與設備),建築機構與城建設備。
二信息化技術研究與示範項目
建設領域信息化技術政策、發展戰略及相關標準研究,UGIS、 MIS、OA以及信息安全等關鍵套用技術研究,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工程建設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等套用系統關鍵技術研究,建設領域企業信息化關鍵技術研究,數位化社區技術,建設領域信息化關鍵設備與產品研究開發等。
三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和推廣項目
建設領域計算機與信息技術,住宅產品技術,建築節能技術,化學建材技術,建築用鋼技術,建築結構與施工技術,地基基礎與地下空間技術,水工業技術,垃圾處理技術。
四、項目經費
項目申請單位自籌。
請各地根據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好項目的申報。申報材料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後於2001年12月31日前上報。軟科學項目、科研攻關項目、技術開發項目、信息化項目報我部科技司,重點實施技術示範工程和推廣項目報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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