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6河北省建設科技計畫項目的通知

《關於申報2016河北省建設科技計畫項目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1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6河北省建設科技計畫項目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科〔2016〕2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6年01月12日
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園林局,廳屬有關單位、省屬有關高等院校及單位:
2016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繼續編制年度建設科技項目計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可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申報的項目包括科研項目(包括新技術、新產品開發項目)和科技示範工程。軟科學研究項目原則上不予受理。
二、科研項目申報
(一)申報範圍。建設科研項目是指相關單位圍繞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綜合技術、可再生資源開發套用技術、生態城市和海綿城市建設集成技術、園林綠化技術、地下空間利用技術、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設實用技術、新產品、BIM技術的套用等開展的科技研究項目。科研成果在本行業、本領域科學研究中應具有先進性、前瞻性、實用性,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並具有較好的推廣前景,對提升工程建設和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科技含量能起到很大的推進作用。自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達計畫起,項目2年內能完成結題。
(二)項目申請單位應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相關企事業單位。每個人(項目第一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項目第一負責人應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具備相關專業副高級以上技術專業職稱的在職人員;項目第一負責人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應有兩名外單位具備副高級以上技術專業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專家推薦表見附屬檔案)。
(三)申報方法。今年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繼續通過“河北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統計上報系統”申報。各設區市、省直管縣住建(建設)系統主管部門為科研項目申報的歸口管理部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為各歸口管理部門分配進入“河北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統計上報系統”的用戶名,各歸口管理部門用戶初始密碼仍為123。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為其轄區內的申報單位分配用戶名。
申報單位按照下列程式實現網上申報:
1.各申報單位向歸口管理部門申請使用“河北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統計上報系統”的用戶名。
2.各歸口管理部門按照編碼規則為每個申報單位分配用戶名。申報單位用戶名編碼規則為:歸口管理部門用戶名的前6位+申報單位流水號。
3.申報單位登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進入“服務大廳”,選擇“其他事項”,點擊“河北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統計上報系統”,使用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填報項目信息。
申報項目編號規則為:申報單位用戶名+項目流水號。
項目信息一經上報即不可修改。
為保證申報工作順利進行,除網上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外,申報單位仍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單位網上上報後使用該系統列印《河北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申請書》(一式兩份),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設系統行業主管局審核並加蓋公章後,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處,廳屬單位和省屬有關高校、單位直接申報。申報單位未通過網上申報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不予受理。省住建廳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確定2016年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該計畫項目為指導性項目,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不予資金補助。
三、科技示範工程申報
(一)申報科技示範工程類的項目,屬於選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技術公告》及重點推廣領域的技術。
(二)申報類別及要求
1.數字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業管理信息化、數字社區和建設企業信息化等信息化工程示範項目,應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數位化示範套用工程技術導則》的要求。
2.綠色建築和低能耗建築“雙百”示範項目,應以科技為先導、節能減排為重點,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為特徵,具有輻射帶動作用。
3.綠色及生態住區示範項目,應具有合理的規劃設計,在可持續發展、生態建設、綠色建築、科學管理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滿足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及信息化技術等方面的要求。
4.綠色施工示範項目,應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綠色施工的要求,做好過程管理,積極開展綠色施工技術的創新和套用。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管局要積極組織申報工作,《河北省科技示範工程申報書》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下載欄下載,具體填報要求見《申報書》中的填報說明。
(四)列入省建設科技示範工程的項目申報書,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蓋章後,返給項目承擔單位和各市主管局,作為契約書,明確各自所承擔義務後,方可正式啟動示範工程的實施工作。
四、申報時間
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報項目(包括紙制材料和網上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列入2016年省建設科技研究計畫項目的承擔單位,要按照項目申報書確定的任務和要求開展研究工作,項目完成後,及時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鑑定,鑑定方式為會議鑑定。
示範工程在完成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依據項目申報書中相關內容組織對示範工程進行驗收,對通過驗收的示範工程頒發河北省建設科技示範工程驗收證書。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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