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3年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的通知

《關於組織申報2013年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申報2013年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發改技術〔2013〕38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 發布日期:2013年03月1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擴權縣(市)發展改革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意見》精神,促進我省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根據《河北省工程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冀發改技術〔2009〕1017號),我委將繼續組織建設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2013年省工程實驗室建設的重點領域為:
電子信息產業:網路及智慧型終端、積體電路技術裝備、衛星導航終端設備、物聯網技術、數字通信領域;
生物產業:生物技術藥物研發、新型疫苗和抗體藥物研發、現代中藥新品種研發、高性能醫學診斷和治療設備、生物農業關鍵技術研究、生物製造關鍵技術領域;
新能源產業:光伏電站及分散式套用,大型風電整機及機組、關鍵零部件,新型儲能技術裝備、電力電子領域;
新材料產業:新型功能性材料、先進結構性材料和高性能複合材料關鍵技術及產業化裝備領域;
高端裝備製造:智慧型製造裝備、海洋工程裝備、航空技術裝備、高端交通裝備及系統控制領域;
節能環保產業: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技術及裝備領域。
其它:優勢主導產業關鍵技術及裝備領域。
(二)申請條件
申請省工程實驗室項目應符合《河北省工程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和上述重點領域要求,符合國家、省行業管理有關規定,能夠為本行業(領域)發展提供技術支持,具有較好的輻射帶動作用。
工程實驗室申報單位綜合實力應在我省同行業(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條件和技術、人才優勢,原則上應達到以下要求:1、實驗室人員在30人以上,其中專職研發人員20人以上。2、相關研發設備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研發實驗場地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3、具有承擔省級以上科技、高技術產業化項目或行業標準制定經歷。4、同一承擔單位申報不超過1項。
二、申報組織
申報單位按照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大綱(見附屬檔案1)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並填寫《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申報情況簡表》(見附屬檔案2),報所在設區市(擴權縣)發展改革委(局)或省主管部門。設區市(擴權縣)發展改革委(局)或省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附屬檔案(主要包括項目申報情況簡表、項目備案證或審批檔案、土地使用證明、環評意見、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合作協定等)進行審查確認。涉及國家、省行業管理規定要求的工程實驗室項目應附省級以上行業管理部門意見。
設區市(擴權縣)發展改革委(局)或省主管部門請於5月20日前將審查通過的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申請報告及附屬檔案匯總後,行文報省發展改革委。申報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同時提供項目申請報告和申報情況簡表電子版。
附屬檔案:
1.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大綱
2.河北省工程實驗室項目申報情況簡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3月13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