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薦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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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區有關委、辦、廳、局,自治區有關高等院校,各有關單位,各有關專家: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我廳將開展2015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檔案全文

一、推薦方法和要求
(一)單位推薦
2015年度的科學技術獎勵種類包括自治區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中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各獎項的推薦數量不作限制。
特別貢獻獎候選人由盟行政公署、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高等學校推薦。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中青年科技創新獎和國際合作獎的候選人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盟行政公署、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經自治區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單位推薦。
(二)專家推薦
1.自治區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獲得者每人可推薦1名自治區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候選人。
2.專家應推薦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的候選人。當推薦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異議。
(三)推薦要求
1.自然科學獎。所推薦科技成果須在內蒙古科獎勵服務中心登記一年以上(2013年10月31日前登記),並且發表的論文被SCI、EI收錄(不包括中蒙醫成果)。
2.科技進步獎。所推薦科技成果須在內蒙古科獎勵服務中心登記(2014年10月31日前登記),並且主體技術(核心技術)2013年底前已套用於生產實踐(需要附相應證明材料)。
3.中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所推薦候選人須在1964年12月31日後出生。
二、報送材料要求
各推薦單位要認真做好2015年度自治區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和材料審核把關工作。推薦單位可從2015年3月30日起使用推薦單位編號和校驗碼(見附屬檔案1)登錄“科技評價公共服務平台客戶端”,生成推薦指標(包括推薦號和校驗碼)並分配給申報單位(人選)。申報單位(人選)根據推薦號和校驗碼登入“客戶端”,組織填寫推薦書和上傳相關推薦材料。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推薦號和校驗碼請與內蒙古科技獎勵服務中心聯繫獲得。
(一)推薦書的填寫
推薦書是自治區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應按照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要突出項目(人選)的科學發現、發明或者技術創新等內容。
1.電子版推薦書主件
在仔細閱讀所申報獎種《填寫說明》後使用“客戶端”填寫並提交確認。
2.電子版附屬檔案
特別貢獻獎、科技進步獎、中青年科技創新獎、國際合作獎的電子版附屬檔案材料應嚴格按照“客戶端”所列的順序上傳,附屬檔案格式為JPG,檔案數量控制在50個以內,單個檔案小於200KB。
自然科學獎的電子版附屬檔案材料包括主要論文(PDF格式,限10篇,單個檔案小於1024KB)和“客戶端”所列的其他材料(JPG格式,檔案數量控制在40個以內,單個檔案小於200KB)。
電子版附屬檔案由各申報單位自主掃描或製作,要求嚴格控制檔案大小和數量並保證顯示清晰,單個圖片小於A4紙大小(210×297mm),禁止多頁拼為一張圖片。
3.紙質推薦書
紙質推薦書包括紙質推薦書主件和附屬檔案,主件應根據申報單位提交確認後的正式版推薦書列印,附屬檔案應是上傳到“客戶端”的附屬檔案材料紙質版(能提供原始材料的儘量提供原始材料),紙質材料應與電子版材料內容保持一致。
(二)報送推薦材料
1.推薦單位負責將申報單位送交的紙質推薦書1套(含原始件1套,複印件1套)、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1份(使用“客戶端”自動生成、列印)報送內蒙古科技獎勵服務中心。
2.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書面推薦材料可直接報送內蒙古科技獎勵服務中心。
三、推薦截止時間
電子版推薦材料的截止時間是2015年5月15日24時,書面材料請於2015年5月20日以前報送內蒙古科技獎勵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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