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10月31日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發布的通知。

各推薦單位 :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關於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要求,現將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採取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
(一)單位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原則上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請注重推薦一線工作的傑出科學家。推薦前需向我辦申請推薦號和密碼,申請截至日期為2014年12月15日。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本部門優秀項目和人選。推薦的項目應在本地區、本部門範圍內進行公示,並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內容應按照《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後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公示情況需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各推薦單位應嚴格按照下達指標數(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中查看)進行推薦,各獎種指標不得挪用,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推薦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且長期友好的候選人或外國組織。推薦前需向我辦申請推薦號和密碼,申請截至日期為2014年12月15日。
各推薦單位可以於2014年12月1日起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按要求組織推薦。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薦1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外國組織)或1項國家自然科學獎(僅限1人獨立完成的項目)。
3.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中青年人員牽頭完成的基礎研究項目,可由3名以上國內知名同行專家(至少有1名院士)共同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
專家應推薦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項目(人選),且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推薦專家有責任協助處理。我辦進行項目公示時將同時公布推薦專家姓名。專家推薦前需向我辦申請推薦號和密碼,申請截至日期為2014年12月15日。
(三)推薦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推薦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於2012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2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套用。
2.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畫、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推薦。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國家科技獎評審。
4.2013年、2014年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為前三完成人推薦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照《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要求填寫,重點突出推薦項目的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內容。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
非涉密通用項目的推薦材料,需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按照要求線上填寫、提交和推薦。專用項目和涉密項目,需通過專用的單機版推薦系統(可於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5日期間聯繫專項獎勵處或相應專用項目委託管理單位獲取)填寫,不得通過網路填寫和推薦。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按規定做好201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並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推薦材料。發函要求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等推薦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發文,國務院各部門和直屬機構等推薦單位應是部發文,社會力量設獎的推薦單位應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一)通用項目
各單位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我辦,並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組織項目(人選)材料的網上報送工作。專家推薦項目的紙質材料由項目完成人直接寄送我辦,並由完成人登錄系統進行網上報送工作。通用項目不得有涉密內容。
(二)專用項目
國家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安全與國防類項目,由專用項目推薦單位按照現行專業組報送至受委託的相關管理部門;由其它單位推薦的涉密項目材料,由專人直接報送我辦。專用項目除報送推薦材料外,還需向我辦報送專用項目推薦書首頁和項目簡介各1份。
(三)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說明材料
1.在《項目名稱》欄中,名稱與公布名填寫不一致的推薦項目,在報送紙質推薦書時,推薦單位應在推薦函中說明。
2.推薦單位對評審專家有迴避要求的,應提交《迴避專家申請表》(附屬檔案1),詳細說明申請迴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推薦材料包括:⑴推薦函1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量和匯總表(附屬檔案2、3);⑵紙質推薦書原件1份,推薦書主件、附屬檔案應一併裝訂,不要封皮;⑶專用項目推薦書及匯總表的電子版,按推薦單位刻錄在1張光碟上;⑷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候選人還需報送推薦書從基本情況到推薦意見共九個部分的合訂本30套;⑸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薦時間要求
(一)網路推薦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路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我辦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路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計畫單列市,網路推薦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11日上午8時。
2.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網路推薦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12日上午8時。
3.協會、學會及其他推薦單位(推薦人),網路推薦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13日上午8時。
(二)推薦材料報送截止時間
2015年1月14日—15日報送推薦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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