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將形式審查合格的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135項,國家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150項以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437項在科技部網站。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將形式審查合格的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135項,國家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150項以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437項在科技部網站
自公布之日起40日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公布項目的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和項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持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我辦提出,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為便於核實查證,確保客觀公正處理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並提供有效聯繫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須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籤署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加蓋本單位公章。我辦承諾按有關規定對異議人身份予以保護。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