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發布《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進一步明確了光租船舶“能扣就能賣”的觀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 實施日期:2015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15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發布《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進一步明確了光租船舶“能扣就能賣”的觀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經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1次會議通過,201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5〕6號公布。該《規定》共25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後,199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發布《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進一步明確了光租船舶“能扣就能賣”的觀點。具體條文 最高法審委會委員、民四庭庭長羅東川在2015年2月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本次《規定》的重點之一,就是“參照國際公約,明確了光租船舶的扣押與拍賣問題。”這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4.07.06 實施時間 1994.07.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對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的各項工作進行抽查,指導相關高級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解決派出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23.嚴格規範海事訴訟收費標準。海事法院和抗訴審高級人民法院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公開所有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要加強在立案、訴前和訴訟中扣押、拍賣船舶以及...
人民檢察院受理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走私犯罪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海關總署關於走私犯罪偵查機關辦理走私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通...
人民檢察院受理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走私犯罪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海關總署關於走私犯罪偵查機關辦理走私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通知》(署偵〔1998〕742...
十、關於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式十一、其他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為了依法正確審理海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規定以及海事審判的實踐,對人民法院適用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若干問題作出如下解釋。一、關於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2.28)三、所 有 權 1.所有權的權屬與保護 (1)土地所有權及其保護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2010.11.30修正)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2010.12.3修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6.19...
鑒於在以往的船舶拍賣中,因航運市場經濟復甦緩慢的原因,一艘船舶常需要經多次流拍--降價--再拍的過程才得以最終成效,法院決定嘗試以網上拍賣的方式拍賣該輪。2014年10月20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據《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相關規定,成立了“富通09”輪拍賣委員會。經反覆論證網上拍賣的可行性後,根據《上海法院涉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4...
因行使船舶優先權產生的訴訟費用,保存、拍賣船舶和分配船舶價款產生的費用,以及為海事請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應當從船舶拍賣所得價款中先行撥付。第二十五條 船舶優先權先於船舶留置權受償,船舶抵押權後於船舶留置權受償。前款所稱船舶留置權,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契約另一方未履行契約時,可以留置所...
為了保證在執行程式中正確適用法律,及時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作如下規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施行...
(五)易損毀、滅失、變質等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易貶值的汽車、船艇等物品,經權利人同意或者申請,並經檢察長批准,可以及時委託有關部門先行變賣、拍賣,所得款項存入唯一合規賬戶。先行變賣、拍賣應當做到公開、公平。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不將涉案財物移送案件管理部門保管的,應當將查封、扣押清單以及相關...
第二十四條 因行使船舶優先權產生的訴訟費用,保存、拍賣船舶和分配船舶價款產生的費用,以及為海事請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應當從舶拍賣所得價款中先行撥付。第二十五條 船舶優先權先於船舶留置權受償,船舶抵押權後於船舶留置權受償。前款所稱船舶留置權,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契約另一方未履行契約時...
你院[2005]粵高法民四他字第18號“關於廣州海事法院拍賣‘新雙運機13’等船舶後價款分配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依照我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若干問題的規定》,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三件船舶抵押貸款糾紛案件,屬於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於2015年2月4日頒布實施,其中“執行程式”部分共60個條文,與原司法解釋相比,許多內容都作了較大的修改完善。本文圍繞“執行程式”部分修改的主要問題加以論述。一、明確的執行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
第十一章 船舶碰撞和觸碰 第一節 船舶碰撞定義及當事人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船舶觸碰責任認定及適用法 第三節 船舶碰撞和觸碰案件財產損失、費用及預期利益 第十二章 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 第一節 《1992海商法》衍生海上人身傷亡損害賠償特別規定 第二節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
(四)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問題進行鑑定;(五)對案件相關的現場或者涉及的物品進行勘驗、檢查;(六)依法收集證據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五條 收集、調取書證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收集書證原件。收集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收集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複製件、影印件或者節錄本;(二)收集書證複製件、...
海事請求人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以及在訴訟或者仲裁過程中申請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第二十九條 船舶扣押期間屆滿,被請求人不提供擔保,而且船舶不宜繼續扣押的,海事請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後,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請拍賣船舶。第三十條 海事法院收到拍賣船舶的申請後,應當...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選)(法釋〔2015〕5號)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6號)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0號)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
法律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關於管轄 第一條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發生的與船舶或者運輸、生產、作業相關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契約糾紛,以及法律或者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海事糾紛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級人民法院專門管轄。第二條 涉外海事侵權糾紛案件...
106.地方人民法院為執行生效法律文書委託扣押、拍賣船舶案件;107.申請執行海事法院及其抗訴審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海事糾紛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案件;108.申請執行與海事糾紛有關的公證債權文書案件。其他規定 109.本規定中的船舶工程系指船舶的建造、修理、改建、拆解等工程及相關的工程監理;本規定中的船舶關鍵...
法典規定船舶國籍的證明根據航行執照及登記證書,並以船旗為其顯著標誌。船舶所有權移轉時公告的方式,船舶出賣後債權人的權利,船長的權利和義務,船舶所有人及管理人就其行為應負的責任,船員的義務,船舶的內部秩序都依船旗國法。船舶的扣押和拍賣依船舶所在地法。依船旗國法所設定的船舶抵押權、優先權和擔保物權...
《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的解釋:現狀、思路與方法張昕 下篇:海事海商審判前沿問題研究 船舶登記對抗制度適用範圍研究梁炳揚張可心 船舶權屬登記第三人保護研究郭燦 我國法律框架下扣押、拍賣船舶與企業破產的有關法律問題分析張波 略談共有船舶的執行鄢坤鄧毅 當下海事訴訟保全責任險的發展態勢、省思與前瞻程鑫 關於船...
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解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判決駁回原告郝龍只等15人的訴訟請求。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徵收土地,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履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補償、...
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扣押的非法采砂作業工具、違法運輸工具和違法停泊的采砂船舶,河道采砂人、運輸人、采砂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處理的,應當依法予以退還;逾期不接受處理,經催告仍不繳納罰款的,可將扣押的非法采砂作業工具、違法運輸工具和違法停泊的采砂船舶依法予以拍賣、變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
《拍賣法》第61條第3款 因拍賣標的存在瑕疵未聲明的,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2.[2年]①《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②《契約法解(一)》第6條 技術契約爭議當事人的權利...
檢察信任的哲學規律探思 刑事法律前沿 受賄罪量刑的數理邏輯構造 經濟法研究 網際網路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進路 憲法與行政法論壇 論軍事司法的制度轉型 論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的多重角色 科技在秩序行政中的適用空間——論“網約車”利益博弈與司法救濟路徑之破解 比較法研究 光租船舶之扣押與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