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7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7月0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4.07.06 實施時間 1994.07.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在總結審判經驗的基礎上,參照國際慣例和國際習慣作法,對拍賣被扣押船舶...
第二十一章 船舶糾紛中船舶費用估算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 附錄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若干規定》附錄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附錄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附錄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
本規定施行後,199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法發〔1994〕14號)予以廢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檔案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發布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 文號 法釋...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發布《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進一步明確了光租船舶“能扣就能賣”的觀點。具體條文 最高法審委會委員、民四庭庭長羅東川在2015年2月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本次《規定》的重點之一,就是“參照國際公約,明確了光租船舶的扣押與拍賣問題。”這則《...
強制拍賣船舶是一種十分嚴厲的民事強制措施,它從根本上改變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權,所以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上對拍賣船舶的把握也比較嚴格,對已被扣押的船舶,必須具備一定條件,才能實施強制拍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以下稱“賣船規定”),海事法院拍賣船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國際慣例和國際習慣的作法,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對訴訟前扣押船舶規定如下:一、訴訟前扣押船舶 訴訟前扣押船舶,是指海事法院根據海事請求人在提起...
(四)關於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地域管轄 海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下列海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依照以下規定:(一)因海事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二)因海上運輸...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5]粵高法民四他字第18號“關於廣州海事法院拍賣‘新雙運機13’等船舶後價款分配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依照我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若干問題的規定》,江門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