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94年07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7月06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國際慣例和國際習慣的作法,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踐,對訴訟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前扣押船舶的具體規定 (1986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海事請求權人在提起海事訴訟之前,可以申請法院對有關船舶實行扣押,以保全其海事請求權的行使。為了及時保護海事糾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經201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1次會議通過,2015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5〕6號公布。該《規定》共25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28日在北京發布《關於扣押與拍賣船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進一步明確了光租船舶“能扣就能賣”的觀點。具體條文 最高法審委會委員、民四庭庭長羅東川在2015年2月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本次《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在1994.07.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4.07.06 實施時間 1994.07.06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領事條約中對派遣國船舶實行強制措施時保護條款的通知》在1994.01.1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領事條約中對派遣國船舶實行強制措施時保護條款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
海事法院受理當事人因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契約糾紛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海事糾紛提起的訴訟。第五條 海事法院及其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海事案件的,適用本法。第二章 管轄 第六條 海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我院《關於強制變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具體規定》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1987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強制變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具體規定...
鑒於在以往的船舶拍賣中,因航運市場經濟復甦緩慢的原因,一艘船舶常需要經多次流拍--降價--再拍的過程才得以最終成效,法院決定嘗試以網上拍賣的方式拍賣該輪。2014年10月20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據《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相關規定,成立...
2、海事請求權人依契約規定,在訴前申請扣押船載貨物或者船用燃油的案件。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立海事法院幾個問題的決定》中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同時廢止。
1.因海事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除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9~31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2.因海上運輸契約糾紛提起的訴訟,除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由轉運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3.因海船租用契約...
海事法院(China Maritime Court),是我國專門人民法院之一,是審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專門法院。根據1984年11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沿海港口城市設立海事法院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立海事法院幾個問題的決定》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以下稱“賣船規定”),海事法院拍賣船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船舶被扣押後,申請人提起訴訟的,扣船由訴前保全自動轉入訴訟保全。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屆滿拒不提供充分、...
《法官法》施行前的審判人員不具備上述規定的條件的,應當接受培訓,具體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適用上述規定的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方,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確定,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將擔任法官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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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審判工作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了海事審判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指導原則;它堅持科學的審判理念,健全和完善海事審判制度,有利於充分發揮專門審判職能作用;它要求公開、公正審理海事海商案件,加強審判監督和指導,統一裁判...
因在公海等我國管轄海域外發生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在我國法院提起的訴訟,由事故船舶最先到達地、船舶被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轄。 事故船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的,還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 第六條 在我國管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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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在扣押船舶期限內沒有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海事法院應在期限屆滿後釋放被扣押的船舶。這是因為訴前財產保全的有效性,是以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為條件的,申請人在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起訴的,海事法院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