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89.05.1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9年05月13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5月13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89.05.1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9.05.13 實施時間 1989.05.13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關於海事法院收案...
五、其他規定 64、海事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其抗訴審由分管海事海商案件的審判庭審理。65、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5月13日法(交)發[1989]6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的通知》、1989年12月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貫徹執行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9.12.23 實施時間 1989.12.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我院《關於海事法院收案範圍的規定》頒布實施已有半年,有些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我院《關於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試行。在試行中注意總結經驗,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各有關高級人民法院及時報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暫行規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案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1990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地方各給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人民法院監察...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人民法院訴訟收費的監督管理,確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正確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訴訟收費監督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將《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自訴案件審查立案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自訴案件審查立案的規定...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發給你們,請在行政審判工作中試行。在試行過程中,應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有何...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7.10.19 實施時間 1987.10.19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將《關於適用〈涉外經濟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答》發給你們,請在涉外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執行...
14.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時,可以將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項或者第十七條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項規定視為指定監護人的順序。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人民陪審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人民陪審工作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
一九八二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勞動人事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獎懲工作參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辦理的通知》。根據人民法院的獎懲工作由人民法院自行管理的精神,我們制定了《人...
1.引用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時,應當嚴格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檔案的規定》。2.引用多個法律檔案的,順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或者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同時引用兩部...
經多次修改徵求意見,形成了《民事案件案由規定(送審稿)》、《關於印發<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送審稿)》。2010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兩個送審稿。二、關於《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修改所遵循的原則 合法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試行)》的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海事訴訟管轄問題的規定 (2016年2月24日)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 (2016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負責人就《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修改後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 (2020年12月29日)三、起訴與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公證活動相關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