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13.03.11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鐵道部, 水利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招標投標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 頒布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鐵道部, 水利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 頒布時間:2013.03.11
  • 實施時間:2013.05.01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法制辦監察部關於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21號)關於全面清理與招投標有關規定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決定:
一、對1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附屬檔案1)
二、對11件規章、1件規範性檔案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屬檔案2)
上述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修改;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廢止或者修改。
本決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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