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傷保險從2004年5月1日起陸續啟動,運行平穩。為保證新老工傷基金平穩過渡和順利銜接,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工傷保險新老基金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重慶市財政局
我市工傷保險從2004年5月1日起陸續啟動,運行平穩。為保證新老工傷基金平穩過渡和順利銜接,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我市工傷保險從2004年5月1日起陸續啟動,運行平穩。為保證新老工傷基金平穩過渡和順利銜接,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老工傷基金從2005年6月1日起併入新工傷基金,結存資金繳存同級財政專戶管理,其財務管理...
國務院新《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1年1月1日施行。由於我省依照法定程式修訂《江蘇省實施辦法》工作尚未完成,為確保及時貫徹實施新《條例》,切實做好新老《條例》過渡期間的銜接工作,現對有關問題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為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詳細內容 一、充分認識建立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重要意義 建立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推進工傷保險事業發展的...
在工作重點上,要優先解決“老工傷”人員較為集中、問題比較突出的行業和關閉破產等企業的問題。在應納入統籌的待遇項目上,能夠一次全部納入統籌管理的要一次性納入;分步驟實施的方式。本通知下發後,各地對新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在辦理...
《關於印發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全文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根據各地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遇到的一些問題,省廳編輯了《工傷保險有關問題解答》,現印發給...
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各地區要根據修訂後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工作方案,確保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二、各地區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做好新財務...
《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已經2003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檔案內容 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 渝府發〔2003〕82號 各區縣(...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
為進一步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妥善銜接《條例》修改前後的相關政策規定,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結合本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修改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
為解決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前老工傷人員待遇偏低,新老工傷管理不統一的問題,切實維護老工傷人員合法權益,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經信委省監察廳關於轉發〈關於做好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有關...
《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由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就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工作作出部署。意見全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7〕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推動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6號)安排部署,經研究,從2023年7月1日起,全省工傷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
第十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陝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西安鐵路局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工傷保險經辦中心從當年收取的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10%作為工傷保險風險儲備金。工傷保險風險...
鄭政〔2(X)8)34號二00八年十月四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現將《鄭州市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6號)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
條例實施至2010年9月,工傷保險基金累計收入1089億元,累計支出649億元,累計結餘440億元。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工傷保險制度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職工工傷政策不明確;工傷認定範圍不夠...
為提高我市工傷保險統籌層次,增強工傷保險基金互濟和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加快推進工傷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工作的通知》(遼人社〔2010〕102號)精神,並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我市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