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

《關於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是由浙江省教育廳於2022年7月發布的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
  • 發文機關:浙江省教育廳
評價內容,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實踐,評價方法,寫實記錄,分項評價,過程指導,實踐測評,民主評議,改進考試管理,

評價內容

《指導意見》明確,小學生綜合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實踐五個方面。

品德表現

主要反映小學生道德認知和品行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包括愛黨愛國、誠實守法、文明禮貌、交流合作等。重點考察日常品行表現和行為習慣、責任感、交流合作的意識和技能以及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質。

學業水平

主要反映學生在各學科達到課程標準的情況。包括知識與技能的掌握情況、興趣習慣養成及進步情況,以及思維能力和實踐創新等方面的發展狀況。

運動健康

主要反映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修習、學生國家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和參與校內體育比賽的情況。包括身體機能、形態情況、運動能力,學會運用健康與安全的知識和技能、形成健康生活的方式,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形成良好的體育品德,關注學生運動特長的培養。

藝術素養

主要反映學生音樂與美術課程的修習情況,學生在審美感知、藝術表現、文化理解、創意實踐等藝術核心素養的發展情況,以及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影視等領域體現的藝術特長情況。

勞動與實踐

主要反映學生勞動、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修習情況。包括日常勞動中勞動觀念、勞動能力、勞動品質,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的經歷與成果作品。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探索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創造力與批判性思維等綜合能力的評價。

評價方法

《指導意見》提出,改進結果評價,採用分項等級評價與寫實記錄客觀描述學生各方面的水平與發展,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開展學生髮展述評。加強過程評價,推進表現性評價,完善綜合評價。

寫實記錄

寫實記錄學生的視力、體重指數(BMI)等體質指標及發展變化狀況;參與藝術、體育、科技等活動與興趣特長發展情況;勞動與綜合實踐活動、各類拓展性課程等的修習經歷與主要成果作品情況以及學生成長的關鍵事件等。

分項評價

各學科遵照課程標準要求,結合學生學習過程,從內容領域、學業水平與過程表現等方面實施分項評價,體現對學生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的分項診斷,形成學生個體發展畫像,引導學生改進學習。分項項目根據學科課程標準、學校實際與學段差異來確定。

過程指導

可從課堂參與、隨堂練習、課後作業、活動體驗等方面評價並指導學生,培養學習興趣與習慣,掌握科學學習方法,融評價與學習於一體。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表現納入結果評定,不同年段過程評價在結果評定中的占比由學校自行決定,總體上占比不低於30%,部分學科可以用過程評價代替結果評價。

實踐測評

探索通過真實情境的實踐任務考查學生的知識理解、技能掌握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關注跨學科學習。推廣聽說實踐、實驗操作、主題演講、情境測試、項目學評、展示述評、角色扮演等形式的表現性評價,通過公開或協商形成評價標準引導學生學習。

民主評議

在寫實記錄、分項評價、實踐測評的基礎上,採用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按一定權重比例合成確定等級。倡導協商式評價,增強學生自我總結、反思、改進的意識,培養自我管理能力。民主評議結果通過綜合報告單告知家長和學生。如開展評優評先,應注重公開、公正和公平。

改進考試管理

各校要加強校內考試管理,減少考試次數。一、二年級不進行期末紙筆考試,採用活潑多樣的實踐性評價;三至六年級降低學業評價中紙筆考試的權重,結合學科特點開展實踐性評價。各地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統考統測,不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
各地各校要全面推進基於核心素養的考試評價,加強考試評價與課程標準、教學、作業的一致性,促進“教—學—評”有機銜接。最佳化試題結構,增強針對性,豐富題型,合理控制難度。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增強試題的探究性、開放性和綜合性,提高試題信度和效度。
增強考試評價的育人意識,注重伴隨教學過程開展評價。做好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與科學運用,找準教與學的改進方向。尊重學生成績隱私,不以任何形式公布成績及排名,淡化學生間的橫向比較,有效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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