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確定上海市等30個地區為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通知
  • 發布文號:教基二〔2013〕2號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3年12月3日
背景,通知內容,附屬檔案,

背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落實《教育部關於推進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教基二〔2013〕2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完善體現素質教育要求、以學生髮展為核心、科學多元的中國小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經各地申報、專家評審,我部確定上海市等30個地區為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具體名單詳見附屬檔案)。現就做好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各實驗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組織,認真做好實驗工作。要在申報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訂實施工作方案,明確實驗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實驗周期、進度安排和工作機制等,突出系統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要根據《意見》要求,在認真調研、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國小、國中和高中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細化指標考查要點、評價標準和依據,開發評價工具,在區域內開展評價,進一步修改完善。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本地區專業力量,加強對區域內實驗區工作的指導,及時幫助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實驗區推進改革創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要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發揮實驗區的示範帶動作用。
三、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高等學校和專業機構等為實驗工作提供專業服務、技術支持,組織開展改革經驗交流、實驗成果展示等。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具體負責實驗區的聯絡、協調等工作,組織專家對實驗區工作進行指導、評估和驗收。
四、請各實驗區將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實施工作方案於2014年1月31日前報教育部備案。
附屬檔案: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3日

附屬檔案

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名單
上海市、浙江省(以省級為單位開展實驗)
北京市:東城區、海淀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
遼寧省:瀋陽市、大連市
江蘇省:常州市
安徽省:安慶市
江西省:撫州市
山東省:青島市、濰坊市
河南省:鄭州市、新鄉市
湖北省:武漢市、孝感市、宜昌市
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
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
重慶市:北碚區
四川省:成都市、瀘州市
貴州省:貴陽市
雲南省:玉溪市
陝西省:西安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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