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8日
2015年12月8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3部分。主要任務是: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
為確保審計電子數據採集報送規範、完整、準確、安全,實現審計電子數據採集報送工作常態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檔案等要求,制定本...
關於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根據《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制定本實施意見。一、實行審計全覆蓋的目標要求 對公共...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檔案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完善審計制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
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辦發〔2015〕58號),二個檔案均要求“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習近平總...
二是2015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其相關配套檔案(中辦發〔2015〕58號),要求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三是...
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 關於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 關於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推進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2.2.6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2.2...
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審計制度改革 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配套檔案,對未來審計工作制度的完善、保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兩會”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辦發〔2015...
第一條 為嚴格落實教育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責任,強化審計整改工作的嚴肅性,提升審計整改工作質量和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
二是2015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實施審計全覆蓋等系列配套檔案,對建立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在2016年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引導和...
據了解,國務院在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等檔案中明確提出,審計機關要“充分考慮審計資源現狀,明確審計重點,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推進審計全覆蓋”,“根據審計項目實施需要,可以向社會購買審計服務”。外地立法中,...
一方面,拓寬審計新視野。堅持從推進依法行政水平入手,以中辦、國辦《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檔案、《審計署關於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意見》為重點,採取學習、研討、教育等多種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
119 附屬檔案2: 122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 122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122 附屬檔案3: 140 《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 140 附屬檔案4: 148 《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 154 後 記 162 ...
(7)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議》、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中辦國辦《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配套檔案、中共十九大報告、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辦國辦《黨政...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紮實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審計全覆蓋,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累計審計50多萬個單位,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2.2萬多億元,推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3.7萬多項,移送重大問題線索3.9萬...
審計機關要加強對教育、扶貧、衛生、農業、社會保障等重大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確保3-5年內輪審一遍,促進規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問題多、反映大的單位及領導幹部要加大審計頻次,重點監督。財政局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
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改進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
另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精神,國家正在探索對省以下地方審計機關實施垂直管理。2015年已開始在江蘇、浙江、山東、廣東、重慶、貴州、雲南等7個省市進行改革試點。審計監督體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