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是200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通知
- 地點:浙江
- 時間:2004年
- 類別:相關辭彙
- 相關:浙江省人民政府
簡介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有利於推進政府依法行政;有利於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也有利於加強對政府行政行為的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為目標,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為基本要求,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密切黨群幹群關係,更好地為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簡化環節,方便辦事;健全機制,常抓不懈;明確責任,強化監督。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內容和範圍
凡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民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政務公開事項和辦事公開事項。
政務公開事項主要有:政府規章、政府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畫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規劃;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及執行情況;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上級政府或政府部門下撥的專項經費和物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為抵禦災害而接受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有關項目審批、指標分配、發證驗照、行政收費、行政處罰和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等情況。辦事公開事項主要有:各級政府工作部門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辦事依據、辦事要求、辦事程式、辦事時限、辦事人員的責任和辦事結果,以及辦事過程中的監督制度。在機關內部還要將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情況,機關內部財務收支情況,機關幹部交流、考核情況及其他重要事項向幹部職工公開。
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範圍是:省、市、縣三級所有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審批職能的事業單位;學校、醫院以及供水、電力、公共運輸等公用事業單位也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在推動面上工作的同時,確定省教育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衛生廳和金華市、海鹽縣為試點單位,在深化政務公開內容、豐富政務公開形式、實行有效監督等方面探索積累經驗。各市和實行垂直管理的省直單位也要根據實際,確定若干個試點縣(市、區)和試點單位。
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要與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完善政府運行機制、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推行村務和廠務公開、促進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推廣普及政務公開專欄、印發辦事小冊子和新聞發布會、重大決策(決定)事項聽證會等政務公開形式;要大力發展電子政務,充分運用政府入口網站這一直接、快速、有效的現代信息載體,實行即時政務公開;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及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形式,拓寬政務公開的覆蓋面。要根據政務公開事項的內容要求,科學確定公開的對象和範圍,包括向社會民眾公開、向基層單位公開和向本機關內部幹部職工公開,可以面向全社會公開的內容應儘可能向全社會公開。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可靠。要積極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因地制宜,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對經常性的工作定期公開,對階段性的工作逐段公開,對臨時性的工作隨時公開。對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做到決策前、決策中、決策後公開,並根據民眾要求,實行事中、事後公開。當前,要把民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和最容易產生不正之風、滋生腐敗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
建立健全監督保障機制
各地各部門在制訂完善政務公開方案的同時,要加強對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保障機制。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對執行政務公開制度的監督,做到監督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廣泛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務公開執行中的問題。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等社會監督的作用,採取設立投訴信箱、公布監督投訴電話、聘請政務公開監督員等多種形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民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各級政務公開領導機構辦公室要對各單位的政務公開內容認真審核把關,健全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制,加強內部監督檢查。
要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懲制度。要把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情況,作為單位和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廉政責任制和幹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推動政務公開不力的,將視情進行批評教育;對拒不執行政務公開或在政務公開中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切實加強對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抓、紀檢監察機關協調配合”的原則,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組織協調機制。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動抓。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參與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督促工作。各市、縣及實行垂直管理省直單位,應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本系統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實施辦法。各地各部門要在2004年6月底以前完成政務公開方案的制訂完善工作,並把政務公開方案向社會公開。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廠務公開工作仍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查,重點抓好省直單位、11個市及試點單位的督促檢查工作。省委、省政府將適時對各地和省直有關單位推行政務公開制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