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水產局,局機關各處室、局直各單位:
現將《2014年全省養殖業
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湖南省畜牧水產局
2014年1月22日
2014年全省養殖業工作意見
2014年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攻堅之年。全省養殖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全國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生態養殖,綠色發展”為目標,圍繞“保供給、保全全、保生態”三條底線,突出抓好生態化養殖、標準化生產、資源化利用,加快轉變養殖方式,加快推進提質升級,全力打造養殖業升級版。
一、積極推進養殖業全面深化改革
(一)加快構建新型經營體系。加快轉變養殖方式,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形式的養殖生產,支持規模養殖、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現代養殖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多種經營主體。穩定適度規模養殖。高度重視和支持適度規模養殖,推動有條件的規模養殖場建設配套的林果、蔬菜、農作物生產基地,發展成為農牧結合、環境優美、資源循環的現代家庭農場,打造傳統養殖升級版。扶持發展養殖業專業合作組織。鼓勵以土地資源、養殖水面、畜禽欄舍、畜禽產品等入股組建專業合作社,發展規模養殖,壯大優勢產業。鼓勵養殖專業合作組織創新經營模式,主動對接龍頭企業,推進產業化經營。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發展現代養殖企業。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良種繁育、飼料獸藥、肉品加工等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帶動農戶發展。大力推進養殖業社會化服務,積極探索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創新政府購買服務的有效供給機制和實現形式;支持規模養殖企業配備專業獸醫,建立專業化的技術服務隊伍;積極探索發展社會化的獸醫診療、技術推廣等服務體系。
(二)加快完善支持保護體系。按照“穩定存量、增加總量、完善方法、逐步調整”的要求,穩妥推進養殖業補貼制度改革,逐步實行養殖補貼項目末位淘汰管理制度,逐步擴大良種補貼的品種和範圍,逐步建立生豬等畜禽水產品成本價格發布機制和風險預警機制,調動農民養殖積極性。穩定能繁母豬、育肥豬、肉牛、奶牛政策性保險,積極推動完善養殖保險保費政策,逐步實現主要畜禽水產品應保盡保。組織開展漁業互保,提高捕撈漁民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生豬等主要畜禽水產品成本價格、市場行情的監測、研判,完善養殖生產預警預報機制。
(三)加快推進職能轉變。認真做好全省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委託下放的銜接落實和跟蹤管理工作。進一步健全動物防疫、質量安全、標準化規模養殖績效評估制度,實行重大養殖項目績效評估,明確考核項目,細化考核指標,創新行業管理機制。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穩定基層動物防疫、技術推廣、質量安全監管的公益性職能職責,確保機構、人員、職能、經費四個到位,鞏固和完善基層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推進基層畜牧獸醫綜合執法、漁業漁政綜合執法,規範行業執法行為,嚴格執法隊伍管理,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創新現代養殖業產業科技支撐體系,完善以產品為單元、以產業為主線、以成果轉化為基礎的科技創新模式,整合資源,聚攏人才,開展關鍵技術研究、集成、試驗和示範,提升養殖業科技創新能力。
二、著力提升主要畜禽水產品供應保障能力
(四)穩量提質做強生豬產業。生豬是我省傳統優勢產業。整合生豬養殖扶持資金,支持環境承載能力強、養殖潛力大的丘陵山區發展以生豬養殖為主體的家庭農場,穩定生豬養殖新型主體;支持發展龍頭優勢明顯、產銷一體經營的地方豬種,每個市州至少培育1個標誌性的湘豬企業、湘豬品牌;支持良繁體系建設,實施聯合育種攻關,掌握生豬核心育種技術,搶占生豬養殖制高點;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示範創建,全面實施生豬糞污治理設施改造工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計畫,年內標準化改造3000個規模養殖場、創建100個標準化示範場,逐步實現生豬糞尿“零排放”。
(五)全面加快發展現代漁業。實施漁業“倍增計畫”,力爭到2020年全省漁業產值和效益實現翻番,專業漁民成為農村率先實現“收入倍增”的農民群體。鼓勵社會資本、民營資本投資水產養殖,實施池塘標準化生態化改造工程,年內改造水面40萬畝以上,努力拓展養殖基地,壯大龍頭企業,培養知名品牌,發展休閒漁業。加快水產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改造升級一批國家級、省級良種場。大力推廣水產健康養殖、循環生態養殖、名特優品種仿生態養殖、魚病綜合防治等水產養殖新技術,規範養殖行為,轉變養殖方式,提高養殖效益。
(六)因地制宜發展草食牧業。繼續鞏固草食牧業示範縣創建成果,支持發展繁殖大戶、育肥大戶,逐步形成能繁母牛養殖優勢區,打造優質牛源基地。加快肉牛品改體系,開發選育地方良種,提高肉牛養殖水平。
(七)防範風險保護家禽產業。加大對規模養禽場的標準化改造力度,提升健康養殖水平,穩定家禽養殖生產主體。支持家禽養殖企業、活禽交易市場完善動物防疫基礎設施,消除疫源隱患。穩步推行家禽定點屠宰制度。支持和鼓勵活禽宰銷分離,引導健康消費,穩定家禽市場。
三、持續增強重大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能力
(八)突出防控重點。全面實施《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實施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根除計畫、單項病防治計畫和種畜禽場疫病淨化計畫,繼續開展無疫示範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試點工作,加快全省動物疫病控制和消滅進程。以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為重點,全面開展禽流感、口蹄疫、布病病原學專項監測,全面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努力保持全省無區域性重大動物疫病的良好局面。
(九)完善防控機制。強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標考核,完善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進一步健全動物衛生監督監管機制,穩步推進動物標識和動物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大力推行檢疫電子出證,逐步實現檢疫票證、檢疫檢測記錄電子化。積極探索實施畜禽飼養場的動物衛生風險“分級管理”模式,實施“分級監管、量化監督”,擴大監管範圍,提升監管效率,促進防控工作開展。
(十)夯實防控基礎。修訂《湖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繼續深入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穩定和鞏固鄉鎮動物防疫機構。探索實施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建設,創新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隊伍管理模式。加強省級動物防疫指揮平台和全省動物衛生執法裝備、冷鏈體系和獸醫實驗室能力建設,加快推進獸醫系統實驗室考核,支持有條件的實驗室申請國家認證認可,全方位提升動物防疫體系基礎保障能力。
四、全面強化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十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工作的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對本地區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在規劃制訂、力量配備、條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配齊必要的檢驗檢測、執法取證、樣品採集、質量追溯等設施設備,加快推進市、縣級檢測機構“雙認證”進程,提高執法監管能力。將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納入縣、鄉兩級人民政府績效考核,督促養殖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嚴格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畜禽水產品、生豬“瘦肉精”、生鮮乳、飼料、獸藥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例行監測、監督抽查、交叉檢查、整縣排查,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切實解決違法違規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禁用獸藥等突出問題。強化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加大案件查辦和懲處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曝光有關案件,營造打假維權良好社會氛圍。
(十三)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監管。畜禽屠宰管理職責移交畜牧獸醫部門後,立即行動,健全體系,確保職責交接和工作開展的無縫對接。強化畜禽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落實進廠(場)檢查登記、檢疫等制度,嚴格巡查抽檢,堅決杜絕屠宰病死動物、注水等行為。切實做好畜禽屠宰檢疫工作,嚴格實施宰前檢查、同步檢疫和宰後出證工作,嚴禁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畜禽產品出場。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違規行為。
五、大力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養殖業
(十四)科學調整養殖規劃。加大《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宣貫力度。抓緊調整修訂畜禽養殖區域布局規劃,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科學布局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使養殖規模與污染治理相配套、糞污排放與環境承載相配套,實現養殖污染達標排放、綜合利用。爭取年內全省所有縣市區的養殖區域規劃全部出台,並報當地政府批准實施。禁養區內,不再新建和改擴建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已有的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逐步退出。限養區內,結合環境承載能力、畜禽養殖品種、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確定養殖規模和總量。
(十五)大力推廣生態養殖。將生態養殖作為養殖污染治理的關鍵措施,加強對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堅持“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原則,採用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推廣農牧結合、沼氣配套、有機肥加工、生物發酵床養殖等污染治理模式,支持和鼓勵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生態安全的水果、苗木、蔬菜、水稻等農作物基地,發展高標準化的生態養殖、實現養殖排泄物全部資源化利用。
(十六)認真實施“一號重點工程”。按照省政府工作“一號重點工程”的職責分工,紮實做好相關工作,依法劃定湘江流域規模化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禁養區內禁止新建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現有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按規定轉移搬遷,全部退出。限養區內超過養殖總量的,逐步進行壓縮、轉移或關停,確保符合限養量標準。適養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建設與養殖量相匹配的糞污貯存、污水處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污染防治設施,防止養殖廢棄物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十七)推進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積極探索、認真總結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縣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選擇適合本地區養殖模式的無害化處理模式。支持採取民辦公助、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等方式建設無害化處理廠,督促大中型養殖場、屠宰場對病死動物及相關動物產品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建立健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政策激勵機制,完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防止隨意丟棄病死動物,防止病死動物流向餐桌,防止病死動物傳播疫病,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養殖業健康發展。
(十八)加強漁業資源養護。堅持並不斷完善春季禁漁期制度,組織開展區域性、流域性漁政聯合執法行動,維護漁業生產正常秩序。嚴格執行捕撈許可制度,嚴格控制新的漁民進入捕撈行業,嚴厲查處非法捕撈行為。依法規範涉漁水域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對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開發建設規劃,科學客觀地評價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長期影響,並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和對策措施。對涉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題評價或論證。加大珍稀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加強張家界大鯢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實施江豚拯救保護行動,強化江豚保護責任追究機制,落實各項江豚保護措施,改善江豚生存環境。認真抓好增殖放流相關技術規範制定,進一步規範放流行為,力爭全年放流各類水生生物苗種6億尾以上。加大漁業污染事故查處力度,保護漁業生態環境。切實抓好漁船檢驗、漁船漁港安全監督管理,堅持不懈地做好養殖安全生產工作。
六、全力推進養殖業產加銷一體化發展
(十九)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圍繞養殖優勢產業,扶持建設一批優質畜禽水產品出口基地和外向型龍頭企業,打造20個標誌性的養殖龍頭企業、20個標誌性的養殖生產大縣、20個標誌性的經合組織,提高畜禽水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支持鮮冷卻肉、魚片、奶製品、珍珠的精深加工發展,提升產業層次,打造精品名牌。
(二十)提高飼料生產能力。積極引導開發飼料新品種,最佳化飼料生產結構。引導飼料企業深化改革,推進“公司+農戶”的一體化運作機制。支持大型飼料企業跨區域、跨行業的戰略重組,發展一批年產量過100萬噸的大型飼料企業、超10萬噸的中型飼料企業、年產值過億元的飼料添加劑企業。
(二十一)搞活產品市場流通。鞏固和擴大產銷聯建成果,推進產銷對接,擴大外銷市場。積極發展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暢通鮮活畜禽水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打破地區封鎖,確保畜禽水產品運銷暢通。積極發展現代化屠宰加工業,逐步改變目前畜禽流通、屠宰方式,變鮮活產品銷售為加工產品銷售。
七、不斷加強畜牧水產系統自身建設
(二十二)改進工作作風。繼續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省委九項規定,堅決整肅“四風”行為,特別是要進一步改進調研方式、規範公務接待、嚴控“三公”消費,不搞迎來送往。
(二十三)嚴格項目管理。進一步規範項目管理,加大檢查力度,擴大檢查範圍。組織開展全覆蓋的項目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嚴禁截留挪用,嚴禁套取資金。在項目申報上做到公開透明、陽光操作、規範運行;在項目實施上做到不偏不倚、不出差錯、不打折扣;在財務管理上做到依法依規,嚴禁拆解挪用、擠占套取、違規支出。
(二十四)加強輿論引導。更加重視輿論監督,切實加強行業宣傳。重點宣傳我省養殖業在深化改革、創新發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宣傳養殖業在繁榮農村經濟、保障市場供應、維護社會穩定的地位和作用。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增強應對媒體的能力,學會善待媒體、善用媒體,藉助媒體推進工作,促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