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3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安監管職健〔2014〕17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0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安全監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監管局:
《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3日
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
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總體思路是:以“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為主線,以承諾制建設為載體,以專項治理、三同時監管、宣傳培訓、許可制度、法規標準建設、專家支撐、危害申報為基本內容,深化責任體系建設、標準化建設和目標考核,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擴大職業病防治工作覆蓋面,遏制全省職業病高發勢頭。
一、工作目標
一是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達到基礎建設的要求;二是現狀檢測評價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三是職業病危害較重的用人單位全部完成“兩個檔案”標準化建設;四是職業衛生監管監察人員做到100%持證上崗;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從業人員做到60%持證上崗;五是完成國家總局和省局確定的水泥、石材加工行業以及各地20個重點行業的專項治理;六是冶金、電力、水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履行率達到90%以上,其他行業達到60%以上;七是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涉膠)的箱包、製鞋用人單位實現有證經營;八是全省申報備案用人單位達到4萬家;九是省級職業衛生專家達到200人,市級職業衛生專家達500人。
二、工作重點
2014年,職業衛生監管重點工作共12項,分別是: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承諾制建設、責任體系和考核體系建設、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宣傳培訓、“三同時”監管、職業衛生許可、危害申報、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專家管理和執法監察。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進職業衛生基礎建設。
工作任務: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達到基礎建設的要求;現狀檢測評價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職業病危害較重的用人單位全部完成“兩個檔案”標準化建設。
具體措施:全面推進用人單位在責任體系、規章制度、管理機構、前期預防、工作場所管理、防護設施、個人防護、教育培訓、健康監護、應急管理等十個方面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從現狀檢測評價、“兩個檔案”標準化、危害申報、宣傳培訓和執法監察等方面入手,以危害較重的行業、國有大中型用人單位、行業集中的地區為重點,逐步推進。對開展專項治理的行業,相關用人單位要在規定的治理時限內完成基礎建設工作。
(二)積極落實職業衛生承諾制。
工作任務:一是將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全部納入承諾制範圍。二是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
具體措施:一是以安全生產承諾制為契機,強化用人單位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職業病防治責任,用承諾和培訓的形式,進一步明確、落實主要責任人的15項職責和用人單位的25項主體責任,增強其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責任感、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將職業衛生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並將其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安全生產許可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標準化為突破口,逐步實現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融合。三是擴大承諾範圍,將存在粉塵、有毒物品、噪聲、高溫、電離輻射和非電離輻射等職業病危害的企事業單位納入承諾範疇。四是在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中加入職業衛生內容,將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與用人單位誠信等級掛鈎,對誠信等級高的,在職業衛生“三同時”、檢測評價、健康監護、危害申報、監督檢查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優惠;對誠信等級低的,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用正反兩方面措施,提高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快構建職業病防治責任體系和考核體系。
工作任務:一是明確各級、各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職責,構建職業病防治責任體系。二是將職業衛生納入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政績考核;對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中補充完善職業病防治的相關內容;加大對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各級各部門的職業衛生考核比重。
具體措施:一是利用安委辦這個平台,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原則,起草並出台各級各部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及分工的相關規定。二是加強與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研究、解決職業病防治,尤其是涉及職業病人健康權益的信訪問題。三是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對各級政府的考核,將職業病發病數、職業病危害事故(事件)納入地方約束性政績指標,對因責任未落實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引發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四是加大對安委會成員單位,特別是項目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職業病防治職責落實情況的考核,增加職業衛生考核比重,對項目審批、專項治理、“三同時”監管等重點工作實行目標量化考核。
(四)建立職業衛生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工作任務:一是深入開展職業衛生隱患排查工作,有效防控作業現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二是加強對用人單位隱患排查的督導檢查,督促對查出的隱患整改銷號,確保年內不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事件)
具體措施:一是建立隱患排查長效機制。用人單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負責排查隱患;各級政府建立隱患排查督導制度,負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隱患排查和整改銷號。二是引入隱患排查市場機制,利用市場手段,整合社會資源,讓專業機構、專家隊伍和專業設備最大限度參與到隱患排查工作中。三是要將隱患排查與執法監察相結合,對隱患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四是對有信訪舉報、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病報告的用人單位,要作為隱患排查和執法監察的重點對象。
(五)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
工作任務:完成國家總局、省局確定的水泥、石材加工行業以及各地20個重點行業的專項治理(各地治理行業見附表)。
具體措施:一是開展水泥製造和石材加工行業的專項治理。按照省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開展水泥製造和石材加工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4〕3號)的統一部署,嚴格落實治理時限、範圍和標準,沒有按規定時限整改達標的,一律依法停止危害作業。二是各地對本地區年度治理重點行業,要摸清底數、制定方案、明確標準、嚴格驗收、嚴肅執法,確保治理不走過場。三是要鞏固治理成果。對於之前已經開展治理工作的冶金、建材、家具、製鞋、箱包、製革等行業,要進行回頭看,鞏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復燃。四是年中召開全省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現場會,各地也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時召開治理工作現場會。
(六)加大職業衛生宣傳培訓力度。
工作任務:到2014年底,職業衛生監管監察人員做到100%,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勞動者做到60%持證上崗。
具體措施:一是按照省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冀安委〔2013〕16號)的要求,加強對職業衛生監管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用人單位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以及勞動者的技能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履職能力,保持監管隊伍的相對穩定,強化用人單位管理層的守法觀念,增強職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二是以“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為契機,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刊、雜誌等新聞媒體,開展對職業衛生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營造有利於職業衛生工作的社會輿論氛圍。
(七)深化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
工作任務:一是進一步精簡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程式,實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三同時”並聯審查。二是到2014年底,冶金、電力、水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履行率達到90%以上,其他行業達到60%以上。
具體措施:一是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三同時”並聯審查制度,統一審查流程、步驟和時限,並聯審查時間不得超過單項審查時限。二是簡化審查程式,對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取消預評價報告專家評審,直接進行形式審查;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除新行業領域、新產品工藝、新開展工作的評價機構承擔的建設項目按規定進行專家評審外,其他建設項目直接進行申請材料的合法性審查。三是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工信、國土、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摸清冶金、電力、水泥、化工、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的建設項目底數,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
(八)完成職業衛生許可證相關工作。
工作任務: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箱包、製鞋用人單位實現有證經營。
具體措施:一是在箱包、製鞋行業開展許可證專項監督檢查,督促已取證用人單位持續保持和提高職業衛生條件。二是對未提出職業衛生安全許可申請、未履行許可程式或者未達到許可條件,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要堅決停止其違法工序的生產作業。三是對新增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或經停產整頓後符合許可條件的,要督促其按規定申請辦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九)繼續拓展職業病危害申報。
工作任務:到2014年底,全省申報備案用人單位達到4萬家(各地申報任務指標分解見附表)。
具體措施:一是結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職業病危害治理和執法監察等行動,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按規定完成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二是要充分發揮鄉鎮安監站的工作職能,利用其對轄區內用人單位情況掌握全面的優勢,將更多存在危害的用人單位納入申報系統和監管範圍。三是省安辦將定期向各設區市、省直管市人民政府通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進展情況,並按照完成率進行全省排序。超額完成申報目標的,年終考核時將按照超額比例加分。
(十)健全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
工作任務:完成《河北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及相關政策的完善。
具體措施:一是採取廣泛調研、向全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等方法,按省政府立法計畫規定的時限,完成對《河北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二是起草出台水泥、石材等行業和《檔案》等職業衛生地方標準,出台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三同時”並聯審查等一系列政策檔案。三是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職業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和實施方案。
(十一)進一步強化職業衛生專家管理。
工作任務:年內省級職業衛生專家達到200人,每個市職業衛生專家不少於50人。
具體措施:一是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的要求,強化職業衛生專家管理,規範專家從業行為。二是繼續完善各級職業衛生專家庫,將更多業務全面,專業權威、了解政策、品行兼優的專家納入職業衛生專家體系,要覆蓋冶金、電力、建材、化工、非煤礦山、交通運輸、輕工、紡織等重點行業,增加公共衛生和設計專家,其中省級專家數量由147人增加到200人,每個市職業衛生專家不少於50人,並覆蓋本地區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和區域經濟的支柱產業。三是開展專家業務知識培訓,增強其對新法規、新政策、新行業、新技術的了解和掌控。
(十二)加強職業衛生督導檢查和執法工作。
工作任務:圍繞中心工作,加大督導執法力度和頻次,加強對各地安監部門的指導,形成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高壓態勢,確保不發生嚴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事件。
具體措施:圍繞職業衛生行政許可、專項治理、檢測評價、隱患排查、危害申報、教育培訓、健康監護等中心工作,全面開展職業衛生督導檢查和執法監察工作。各地要制定督導執法計畫,規範執法程式,採取交叉互檢、聯合執法、抽查暗訪等方式,堅持做好“三個結合”,即執法與服務相結合,檢查與督促整改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對違反相關規定,給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要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14年各設區市重點工作及任務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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