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審批的,為全面加強海島保護,進一步規範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以下簡稱《海島保護法》),制定並試行的辦法。檔案內容無居民海島...
2016年12月26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海洋局印發《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實施,國家海洋局2011年印發的《無居民海島申請審批試行辦法》同時廢止。政策全文 國家海洋局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的...
《海南省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是海南省施行的辦法。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南省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沿海市縣海洋與漁業局、廳直屬各有關單位:為全面加強海島保護,進一步規範我省無居民...
山東省海洋局關於印發《山東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海發〔2024〕1號 沿海各市海洋主管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加強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進一步規範我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工作,我局制定了《山東省無居民海島開發...
《無居民海島利用批准書》應當包括無居民海島利用項目位置、範圍、面積、用途、方式和期限等內容。具體格式由國家海洋局統一規定。無居民海島利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第十六條 申請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無居民海島利用批准書》,依照有關...
2018年7月4日,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公布《海南省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審批辦法》,明確單位或個人申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應向省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書、具體方案和項目論證報告。2022年2月18日,自然...
關於印發《省級海島保護規劃編制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於編制省級海島保護規劃的若干意見 無居民海島權屬管理 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的通知 關於無居民海島使用項目審理工作的意見 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登記辦法》的...
山東省海洋局關於印發《山東省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海發〔2024〕2號 沿海各市海洋主管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為加強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進一步規範我省無居民海島市場化出讓工作,我局制定了《山東省無居民...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任何單位不得以無居民海島使用論證、海島保護利用規劃以及海島使用金評估推薦單位的名義開展相關工作。 二、企業和個人按照《海島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在提出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時,根據需要自行或自主委託技術...
財政部 國家海洋局關於印發《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通知 財政部 國家海洋局通知 綜[2010]44號 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海洋廳(局)...
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編制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規定,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單位和個人,在向海洋主管部門提出用島申請的同時,必須一併提交《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具體方案》是申請審批開發...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浙江) 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支持浙江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在舟山對外開放口岸開展外國人口岸簽證業務。在...
內投資適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推動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申請原油進口及使用資質。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統籌開展國際國內貿易,形成內...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是為《中國(浙江...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支持浙江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在舟山對外開放口岸開展外國人口岸簽證業務。在...
內投資適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推動自貿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原油加工企業申請原油進口及使用資質。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統籌開展國際國內貿易,形成內...
國土空間規劃明確了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建設範圍和具體保護措施等要求的,可不再編制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規劃。二、最佳化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報批要求 2.縮小用地預審範圍。以下情形不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直接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
單位和個人利用本省管轄範圍內的無居民海島,應當經國務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並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未足額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海洋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證書。第三條 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可以通過申請審批...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2] 一、清理規範的範圍和原則 (一)範圍。 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是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之後、開工建設之前,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法律法規...
《方案》一是明確了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範圍。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是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之後、開工建設之前,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向項目單位作出的行政審批事項。列入此次清理規範的投資項目報建...
22.最佳化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施工和項目用海審批程式。報國務院審批的海底電纜管道項目,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施工申請,可與項目用海申請一併提交審查。路由調查勘測申請審批仍按原規定執行。23.項目用海與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一併審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