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評選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評選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3年5月17日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評選實施方案》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3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單位:
《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評選實施方案》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徑向鎮組織人事辦反映。
中山市三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17日
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評選實施方案
為推進人才強鎮戰略的實施,進一步最佳化我鎮人才環境,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將我鎮建設成為中山市南部人才集聚中心,經鎮委研究,決定開展首屆三鄉鎮愛才重才獎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評選範圍
(一)評選對象:我鎮具有法人資格的創新型企業。
(二)評選條件:候選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略,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高度重視人才工作,把人才資源開發作為促進本單位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並具備下列條件:
1.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保障等方面有比較完善的制度和優惠政策。
2.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妥善解決各類人才的工作、學習、成長和生活等方面的問題,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才的切身利益,擁有一支整體素質高、作用發揮好、適應事業發展需要且穩定的人才隊伍。在本單位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
3.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的比重需達到一定比例。企業人才在技術攻關、科技創新、新產品開發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較大貢獻。
企業建有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市級以上技術中心或研發中心,並取得顯著成績的,可作為重點推薦單位參加評選。
二、推薦辦法
由企業向鎮人才辦自薦產生,企業需填寫相關表格(見附屬檔案),報送相關證明材料,並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評選方法
(一)成立三鄉鎮愛才重才獎評選小組
組 長:賀 暉
副組長:卓水先、孔 冰、鄭 重、陳海星
成 員:鄭偉強、鄭美怡、林健忠、鄭敏玲
小組評選辦公室設在鎮組辦,辦公室主任由鄭敏玲兼任。
(二)獎勵名額
三鄉鎮首屆愛才重才獎不分等次,獎勵名額不多於5個。
(三)企業申報材料
企業將評選表格(見附屬檔案)、另附有關證明材料,於2013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報送鎮人才辦(聯繫人:鄭敏玲)
三鄉鎮愛才重才獎的證明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2013年度財務報表以及能體現企業愛才重才的相關材料(包括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激勵、保障等有比較完善的制度和優惠政策等)複印件。
申報材料應按要求認真填寫,並蓋企業公章,複印件的還須註明“與原件相符”。鎮組織辦應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信息真實、完整。
(四)評選流程
1.向社會發布評選公告;
2.受理參評材料並進行初審;
3.擬定獎勵企業;
4.對擬獎勵企業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表彰辦法
對三鄉鎮愛才重才獎獲獎者予以全鎮通報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對獲獎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