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20年04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0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城建函〔2020〕104號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公共服務局:
  《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已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為規範全省燃氣經營許可行為,加強燃氣行業管理,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高度重視。各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作為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要嚴格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認真落實燃氣經營許可證制度,做到層層把關、不出紕漏,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推行網上辦理。《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將原由省級審批的管道燃氣、燃氣汽車加氣母站、其他經營類等經營許可下放至設區市。各地審批部門要儘快登錄河北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台,更新完善“三級四同”目錄相關內容,公告新設立、變更、遺失補辦、延續等業務的辦事指南,方便燃氣經營企業業務辦理。各地審批部門要使用我廳已搭建好的全省燃氣經營許可審批系統實施審批,統一生成電子證書。自2020年4月1日起,各地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三、做好省市縣三級銜接。一是做好與省級對接。我廳已將核發的管道燃氣、燃氣汽車加氣母站、其他經營類等企業信息錄入審批系統。各地審批部門要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認真核對,並做好變更、延續等服務。二是做好與縣級對接。除自貿區外,燃氣經營許可審批原則上不下放至縣級。各地審批部門要主動對接霸州、平山等擴權縣,將擴權縣審批的燃氣經營許可納入市級系統統一管理。三是強化部門聯動。各地審批部門應自核發許可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核發情況告知同級燃氣管理部門,由同級燃氣管理部門將核發情況報省級燃氣管理部門、告知縣級燃氣管理部門。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地燃氣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發現的問題掛賬督辦,確保限時整改到位。要加快推進“雙控”工作,保證2020年10月底所有燃氣企業完成“雙控”機制建設。要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出台管理制度和具體細則,對違法經營的燃氣企業依法吊銷、註銷、撤銷經營許可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切實強化部門聯動、區域聯動,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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