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建設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0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建設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 發布日期:2010年10月13日
- 主題分類:海洋
《關於加強建設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0月13日。
《關於加強建設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見》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0月13日。檔案全文唐山、秦皇島、滄州市海洋局,各沿海縣(市)海洋局: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規範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閩政〔2014〕59 號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為加快海洋經濟強省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現就深化海域使用管理...
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的組織協調。要繼續強化對現有保護區的管理,做到資金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規章制度到位。要認真做好規劃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興建的各類涉海工程項目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必須...
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海域使用管理監督檢查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海域使用管理監督檢查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文明服務,並依法接受監督。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和從事與海域使用有關的生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當前海洋管理的若干意見 (閩政文〔2009〕331 號)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為貫徹落實《福建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
2013年10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13〕4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漁港建設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任務、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多元投資、創新管理體制、加強服務保障5部分15條。意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漁港建設的...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關於印發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要求,優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強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實現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構建科學合理...
八、關於嚴格管理填海活動。草案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本省嚴格管理填海活動,除國家和本省重點建設項目確需修建港口、碼頭外,不得填海;填海50公頃以下的項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審批。有的委員提出,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對加強漁港規劃建設、推動駐港監管、改善漁港環境和智慧化管理水平進行了部署。五是強化組織領導。決定建立漁業安全生產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有針對性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嚴肅追責問責。總的看,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進一步加強海洋...
(十二)加強漁港建設和管理。科學規劃、合理利用岸線資源,完善漁港布局,加快建設進度,儘快形成以中心漁港、一級漁港為龍頭,以二、三級漁港和避風錨地為支撐的漁港防災減災體系。重點加強漁港防波堤、護岸、碼頭和漁政執法設施等公益性基礎...
第二十條 深圳市自然岸線保有率控制目標為不低於百分之四十。不能滿足自然岸線占補平衡要求的建設項目用海申請不予批准。加強海岸線整治修復,提升自然岸線保有率。整治修復後具有自然海岸形態特徵和生態功能的海岸線納入自然岸線管理。第...
對於規範區域用海規劃管理,科學開發和有效利用海域資源,推動海洋產業集聚發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辦法》印發後,國家海洋局2006年印發的《關於加強區域建設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同時廢止。
一、關於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幾年來,隨著廣西海洋經濟的蓬勃發展,特別是《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獲得國務院批准實施後,沿海各市、縣海洋開發建設速度不斷加快,海洋開發密度和強度不斷加大,海域需求迅速增加,海域資源供需矛盾...
第十九條 海域使用金全額上繳市財政,用於海域開發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二十條 使用海域的單位和個人應承擔保護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的義務,接受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涉海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海域使用者因使用不當造成海洋資源和生態...
沿海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負責開展轄區內海域保護與使用工作,建立海域保護協調機制,加強自然災害預警聯動。第五條 市海洋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海域保護與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發展改革、規劃國土、市場監管、環保、漁業、海事、建...
第五條海洋功能區劃是海域使用管理的依據。海域使用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實行統一規劃、綜合利用、合理開發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原則。第六條省、設區的市和縣(市)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漁業、交通、海事、建設、水利、...
四、嚴格監督管理,切實加強海上風電項目用海事中事後監管 海上風電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取得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准檔案和海域使用權後方可使用海域進行建設。項目用海方案變化,或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准後,工程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
第二十一條 列入國家基本建設管理程式的項目,需要使用海域的,有關審批機關應當在立項或者核准前徵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第二十二條 對依法應當實行有償使用的項目用海,同一宗海域有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海域使用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