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意見》共六條:(一)人民政協事業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認真搞好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三)積極推進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四)深入開展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五)切實抓好人民政協的自身建設;(六)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這是指導今後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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