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 20065號,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共貴州省委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65號)精神,切實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意義 二堅持和完善政治協商制度 三支持和加強民主監督工作 四、重視和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五、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加強自身建設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六盤水市委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六盤水市委
- 目的:加強人民政協工作
- 文號:中發20065號
簡介,內容,
簡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中發 [2006]5號,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共貴州省委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6]5號)精神,切實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內容
一、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意義
1、人民政協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意見》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大局出發,對新時期人民政協事業和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和重大舉措,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人民政協事業的重要理論和政策思想。《意見》從理論到實踐對人民政協事業進行了系統總結,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協半個多世紀以來在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所作出的重大貢獻,深刻闡明了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必要性,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所應承擔的歷史任務和人民政協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全面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的基本要求,科學規範了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內容、形式和程式,提供了認真搞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保證,奠定了推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基礎,為深入開展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創造了條件,強調了加強和改善中國共產黨對人民政協領導的重要性,是一部理論性、實踐性兼備,指導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檔案。
2、要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檔案精神上來。加強人民政協工作,有利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有利於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有利於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有利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利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富民強市事業。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意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學習貫徹活動。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學習貫徹《意見》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來抓,黨委(黨組)中心學習組要帶頭學習,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檔案精神上來,支持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各級政協黨組更要經常學、反覆學、分專題進行學習並且套用於工作實踐,把加強團結和發揚民主貫穿於政協工作的各個方面,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式化建設,推動我市人民政協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二、堅持和完善政治協商制度
3、堅持政治協商的原則。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是中國共產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式,就重大問題在決策前和決策執行中進行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原則。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統一部署和協調,認真組織實施。
4、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黨委有關重要檔案和黨委提出的有關重要領導幹部人選;政府工作報告;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中的重大政策及重要部署;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財政預算報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參加人民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他重要問題。
5、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常委專題協商會、政協黨組受黨委委託召開的座談會、秘書長會議、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委員約談會以及由政協各組成單位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內部協商會議等。
6、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主要程式是:黨委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或政協黨組提出的建議,研究並確定在政協協商的議題;政協黨組根據黨委的統一部署,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安排協商活動;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通報情況、聽取意見。政協要及時報送參加會議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政協報送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處理,並及時反饋情況。要努力做到重大問題協商在黨委決策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實施之前;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及解決事關人民生活的重要問題要先協商後決策,對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協商後決定,制定關係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先協商後通過。
三、支持和加強民主監督工作
7、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8、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憲法、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實施情況;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人民生活中重大問題的解決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重大工程建設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參加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其他需要監督的重要問題。
9、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或主席會議向黨委和政府提出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委員提案、委員視察、委員舉報、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參加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行政監督部門特約監督人員等。
10、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要認真傾聽來自人民政協的批評和建議,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在知情環節、溝通環節、反饋環節上建立健全制度,暢通民主監督的渠道。黨委和政府的監督機構以及新聞媒體要密切與人民政協的聯繫,加強工作協調和配合,提高民主監督的質量和成效。各有關方面和部門收到以政協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以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的意見和批評後,要積極負責地進行研究處理;對政協的提案和建議案要認真辦理,抓好落實,並及時給予正式答覆。設立優秀提案獎,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提案予以表彰。對政協委員以個人名義進行正常的調研、視察等監督活動,要提供方便,給予必要的幫助,認真負責地做好答覆和解釋工作。
四、重視和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11、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是黨政領導機關經常聽取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工商聯、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
12、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主要形式有: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調研報告、視察報告、建議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舉辦政協論壇、專家諮詢、委員活動日;召開委員約談會、情況通報會及有組織的界別活動等;黨委、政府可根據年度工作要點,就有關專題委託政協舉辦或與政協合辦聽政會、研討會、座談會等,廣泛聽取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13、重視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與人民政協的聯繫和溝通,為人民政協參政議政創造條件。要充分發揮政協參政議政的作用,支持政協選擇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課題,認真調查研究,開展諮詢論證,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對人民政協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要認真研究、積極採納。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同政協專門委員會的協作和配合,對他們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要認真做好政協主席會議督辦提案的辦理,並配合黨委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做好了解和督促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無黨派界別重要提案的辦理工作。
14、拓寬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領域和渠道。政府每半年應由主要領導出面,向政協常委會議通報一次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並與部分政協常委座談,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有關部門對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應及時向政協通報,使政協委員知情知政。黨委、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向政協提出調研課題,使政協的參政議政更具針對性和時效性。
五、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加強自身建設
15、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的作用,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參與本地重大政策的討論協商及其履行職責的各種活動。尊重和保障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在政協的各種會議上以本黨派、團體名義發表意見的權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開展視察、提出提案、舉報、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參與調查和檢查活動的權利;保證民主黨派、工商聯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在政協委員、常務委員和政協領導成員所占比例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要有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協機關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擔任專職領導職務。
16、認真探索發揮政協界別作用的方法和途徑。要根據人民政協界別的特點和要求開展活動,充分調動各界別參政議政的積極性。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研究併合理設定政協委員界別,認真探索發揮界別作用的方法和途徑,擴大團結面,增強包容性。要通過界別渠道密切聯繫民眾,努力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增進社會各階層和不同利益群體的和諧。
17、充分發揮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要組織好政協委員的學習和培訓,促進委員提高自身素質。政協委員要遵守政協章程,履行委員職責,密切聯繫民眾,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自覺實踐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要發揮委員的優勢,建立社情民意的報送和反饋機制,拓寬掌握和反映信息的渠道,激發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工商聯和廣大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的積極性。特別要跟蹤社情民意的辦理和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反映者反饋。各有關部門要尊重和依法保護政協委員的各項民主權利,為他們發揮作用提供方便。政協委員所在單位要支持其參加政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保障其各項待遇不因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而受到影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提出批評和不同意見的政協委員進行排斥和打擊報復。要創造條件,提供服務,充分發揮駐市(縣、特區、區)省、市政協委員的作用。市、縣兩級政協在召開全體會議和常委會議時,要邀請駐市(縣、特區、區)的省、市政協委員參加。
18、進一步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與管理。黨委組織部門和統戰部門要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適當擴大委員規模,市、縣(特區、區)政協委員人數應與同級人大代表人數大體相當。進一步改進和規範政協委員推薦、選拔、產生、撤銷的方式和程式。推薦委員人選要堅持條件,既要考慮其代表性,也要考慮其參政議政能力和參加政協工作的積極性。政協黨組和黨委組織部、統戰部要把好委員入口關,保證委員質量,真正把高素質、高水平、熱心政協工作的各界人士推薦到政協來;要加強對委員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激勵和調動委員履行職能的積極性;要掌握委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對長期不參加政協會議和活動的委員,要提出調整意見,報請同級黨委研究後,按《政協章程》規定的程式予以調整。因工作調動或自然減員的委員空缺名額應及時增補。
19、加強人民政協基層組織建設。縣級政協是人民政協的基層組織,在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團結調動各方面人士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積極性、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縣級政協要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政協章程》的規定,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設定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不斷完善組織建設。要在鄉鎮建立委員聯絡員制度,明確一名黨委領導成員為政協委員聯絡員,聯繫在鄉鎮的市、縣(特區、區)兩級政協委員,並組織開展必要的活動。
20、加強人民政協的機關建設。要重視政治理論學習,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弘揚與時俱進和改革創新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提高全局觀念、服務意識和政策水平。要加強政協機關的制度建設。保證機關工作協調統一、規範有序地運行。要著眼於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事業的長遠發展,加強對人民政協組織的幹部隊伍建設。要配備好工作班子,加強政協機關幹部的選拔、交流和任用工作,加大政協機關幹部的培訓、掛職鍛鍊力度,適當增加市政協機關編制,增設相應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配齊各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學識豐富、業務熟練的高素質政協工作幹部隊伍。縣、特區、區政協專門委員會和辦事機構的設定及機關人員編制,由各地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地實際,本著有利於政協開展工作和精簡效能的原則確定。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21、把人民政協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按照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工作的領導,支持人民政協依照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各級黨委要把政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善於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為實現黨的總任務、總目標服務。各級黨委在每屆任期內至少要召開一次政協工作會議,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要聽取一次政協工作、民主黨派、工商聯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政協工作和民主黨派、工商聯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同志在政協全體會議期間參加討論和在政協常委會議期間通報情況、聽取意見,應形成制度。不是同級黨委常委的政協黨員主席或黨組書記,應列席黨委常委會議和其他有關重要會議。各級政府召開全體會議和有關會議時,可視需要邀請政協有關領導同志列席。要繼續堅持市委常委、市政府領導與各民主黨派負責人聯繫制度,加大市有關黨政領導“結對子”聯繫的力度,完善措施,抓好落實,加強溝通交流,增進了解理解,加深友誼信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有一名領導同志聯繫政協工作。市委、市政府要加大對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的支持力度,幫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加強和完善機關自身建設,幫助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建立和完善機關的內設機構。各級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的辦公經費、辦公設施、工作用車、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所需的經費要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證。
22、充分發揮政協黨組在政協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政協黨組是黨在人民政協中的派出機構,肩負著實現黨對人民政協領導的重大責任,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關於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把黨的有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貫徹到人民政協的全部工作中去。要推動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使黨的主張成為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廣泛共識。政協黨組要按照黨委的統一部署和政協章程的規定,配合黨委有關部門研究政協換屆時有關屆別設定、政協委員名額、人選和常務委員人選以及屆中委員調整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
23、進一步加強政協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委要重視政協領導班子建設,根據政協的性質和工作需要,不斷最佳化各級政協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組成人員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年齡要形成梯次結構,以保證政協工作的連續性。要重視政協非中共黨員領導幹部的培養和任用,保證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在各級政協中的任職達到中央和省委的規定。在市、縣兩級政協中至少有一名專職黨外副秘書長或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工作需要,有關黨政部門負責同志可以擔任不駐會的專門委員會副主任。
24、發揮政協中中共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政協委員中的共產黨員和政協機關中的共產黨員,是受黨組織委派從事人民政協工作的,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工作能力,積極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帶頭遵守政協章程,繼承和發揚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優良傳統,廣交、深交黨外朋友,努力成為合作共事的模範、發揚民主的模範、廉潔奉公的模範。
25、加大對民主黨派、工商在線上關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和交流力度。各級黨委要把民主黨派和工商在線上關幹部納入統戰、政協幹部的總體範疇予以通盤考慮。建立民主黨派機關專職幹部激勵機制,穩定和調動民主黨派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適當增加民主黨派、工商聯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政協委員和政協常委中的數量。原則上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主要負責人應進同級人大、政府或政協擔任副職。
26、努力創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工作的新局面。各級黨委要積極組織並大力推動人民政協理論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把人民政協理論列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計畫。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基層領導幹部的統戰、政協理論教育,進一步提高他們對統戰、政協工作的認識,使他們重視、支持民主黨派工作和政協工作。要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關多黨合作和政協工作的檔案進一步分解、落實,納入目標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