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9年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9年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是文物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9年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文物局
各區文化局、文管辦,各文博單位:
一年一度的春節假期即將來臨,為確保我市文物安全,營造歡樂、祥和、安定的節日氣氛,根據省、市各有關部門關於加強節假日安全工作的要求,現就做好我市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把春節期間的文物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實抓好落實。進一步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單位負責人要親自抓文物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完善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
二、立即組織開展文物安全檢查。各單位要遵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對各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紀念建築、考古遺址等開展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等文物安全大檢查。做到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確保報警、消防器材、設備等性能靈敏、可靠,各項文物安全保衛制度落到實處,責任到人。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到防範於未然。
三、認真做好節日期間參觀接待和文物保護工作。各對外開放文博單位要預先制定文物安全工作緊急預案和突發事件應急措施,根據以往工作經驗和自身實際,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在保證廣大人民民眾參觀的同時,確保民眾和文物安全。市博物館新館應採取措施,制訂好應急預案,做好節日高峰期觀眾的疏導工作。
四、落實節假日值班制度。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節假日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各單位安全檢查、整改情況及春節期間值班表請於1月2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市文物局(各區文管辦負責將本轄區各單位材料收齊一併報市文物局)。另請各單位做好節日期間接待觀眾的統計工作,於節後2月1日上午(大年初七)將有關數據報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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