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標準貧困人口識別及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新標準貧困人口識別及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辦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7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新標準貧困人口識別及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12〕21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辦
  • 發布日期:2012年07月26日
檔案原文
各市扶貧辦: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10年)的實施意見》(冀發〔2012〕5號)的要求,為建立健全貧困識別機制,對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實行動態管理,採取幫扶到戶的扶貧措施,確保扶貧對象得到有效扶持。現將新標準貧困人口參考規模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分解到縣(附表),並在“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識別後建檔立卡。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模確定
(一)扶貧對象
省將國家測算的新標準下農村扶貧對象規模一次性分解到各市,各市結合實際分解到縣,其中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不低於各市扶貧對象總規模的85%。
(二)低保和五保對象
各市按照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際人數和五保對象人數統計。
二、識別範圍
全省所有行政村(不含市轄區的行政村),識別重點是:
(一)連片特困地區縣、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主要在列入省級以上“十二五”整村推進扶貧規劃的重點村和擬列入省級以上“十三五”整村推進扶貧規劃的重點村內識別確定。
(二)擬列入省級以上“十三五”扶貧規劃的重點村數,參照省批覆各市的已列入“十二五”扶貧規劃重點村的90%掌握。
(三)已出列的縣和扶貧任務較重的非重點縣(有省確認批覆的重點村)由所在市結合實際確定。
三、建檔立卡
各市要按照“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要求,在原來建檔立卡基礎上,對新增加的貧困人口進行識別並填寫貧困戶登記表,逐級登記造冊,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辦)有簿,縣級有完整的貧困戶建檔立卡電子資料。各市在2012年5月底前完成建檔立卡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對新標準貧困人口進行識別是做好新十年扶貧開發的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市要把思想統一到省的安排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做好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的重要性,抓緊時間,精心組織,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把新標準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同時要與統計、財政、民政、殘聯等部門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抽調專門人員,負責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政策落實等重大事項。
(三)強化業務培訓。根據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工作需要,抽調一批專業水平高、敬業精神強的人員開展工作。同時要加大對縣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四)加強督促檢查。要把新標準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作為年度扶貧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實行掛圖作戰,倒排工期。省除定期調度和日常抽查外,今年二季度末,省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市進行督導檢查,並將督查情況進行公開通報。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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