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15年5月12日發布的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 發文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15年5月12日發布的管理規定。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5年5月8日經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部 長 楊傳堂 2015年5月12日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9號)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六條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二、刪去第八條第三項,並增加兩款,作為第二款和第三款:“根據船舶最低安全配...
《關於修改〈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於2009年5月27日經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長 李盛霖 二○○九年六月四日 修改決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發〔2008...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總 理 溫家寶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987年5月12日國務院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將《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修改為:(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二次修訂:將《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是關於水路運輸管理的規定條例。中文名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 類別 管理規定 相關 交通運輸部 發布時間 2014年3月1日 ...
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水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試行)》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水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試行)》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條修改為:水路運輸違章行為的處罰種類為(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四)暫扣或者...
根據2002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
2014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該《》規定第56條決定,廢止2008年5月26日交通運輸部以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2號公布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條例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決定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發布。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 (2006年7月5日交通部發布 根據2009年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
第十一條 申請從事國內水路運輸,應當向市航務處或者所在地的區(縣)航管署(所)提出;申請從事國際水路運輸,應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受理機關應當按照審批許可權報送相關機關審批。本市審批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審批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 (2009年1月5日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號公布 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修改為:從事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的企業應...
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 (2001年7月4日交通部發布 根據2009年1月5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船舶管理業經營活動,維護船舶管理市場秩序,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促進水路運輸業健康...
根據2021年8月11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老舊運輸船舶管理,最佳化水路運力結構,提高船舶技術水平,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促進水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根據《...
為規範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務經營行為,維護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促進水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了《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3號)》。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釋義》是2012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建中,宋德星。內容簡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釋義》針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條文,從詮釋含義、普及知識、介紹歷史沿革及現狀情況...
關於修改《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提高內河運輸船舶技術水平,最佳化內河運輸船舶結構,防止船舶...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和《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兩個《規定》)已於2014年1月3日分別以交通運輸部令第2號和第3號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兩個《規定》的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充分...
、2004年6月28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11號公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訂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和2007年9月30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27號公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 (2001年7月4日交通部發布,根據2009年1月5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船舶管理業經營活動,維護船舶管理市場秩序,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促進水路運輸業...
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 (2006年7月5日交通部發布 根據2009年11月30 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老舊運輸船舶管理,最佳化水路運力結構,提高船舶技術水平,保障水路運輸安全,...
(2003年11月29日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23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四是國家永運法規、規章進行了修改和調整。1997年國務院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2001年交通部先後發布了《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等三個部委規章。這些法規和...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路運輸管理,維護運輸秩序,保護合法經營,提高運輸效益,促進水路運輸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路運輸分為營業性運輸和非營業性運輸...
第一條為了規範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保護水路運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水路運輸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
保護水運資源,維護水路交通運輸秩序,促進水路交通運輸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條例。
條例全文 湖北省水路交通條例 (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集中修改、廢止部分省本級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