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是交通運輸部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
- 類別:部門規章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是交通運輸部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是交通運輸部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的決定(2009年1月5日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號公布 自2009年7月...
2003年11月30日交通部發布 根據2012年3月14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關於修改《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交通運輸部 頒布時間 2012.03...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9號)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六條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二、刪去第八條第三項,並增加兩款,作為第二款和第三款:“根據船舶最低安全配...
8月31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12月24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二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 (2017年5月23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根據2020年3月16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水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
關於修改《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管理,提高內河運輸船舶技術水平,最佳化內河運輸船舶結構,防止船舶...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防治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6年12月8日經第29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部長 李小鵬 2016年12月13日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1號)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中的“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修改...
修改決定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8年第6號)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市(包括直轄市)...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2013年修正本)(2003年1月20日交通部發布根據2013年8月29日交通運輸部令[2013]第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服務管理規定(2013年修正本)(2008年7月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根據2013年8月31日交通運輸部令[2013]第10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服務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修正...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6年12月8日經第29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部長 李小鵬 2016年12月10日 修改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
《關於修改的決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於2015年5月12日發布的管理規定。引言 2015年第5號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5年5月8日經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部 長 楊傳堂 2015年5月12日 ...
修改內容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規則》(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7號)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四條修改為:“經營高速客船的船公司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質。”二、將第六條修改為:“船公司在高速客船開始營運...
2014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該規定第56條決定,廢止2008年5月26日交通運輸部以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2號公布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條例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國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實施辦法(2013年修正本)(2010年8月19日交通運輸部公布根據2013年8月31日交通運輸部令[2013]第11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的決定》...
第七條 船員註冊的申請和受理工作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的有關要求辦理。 第八條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船員註冊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給予船員註冊,並簽發船員服務簿。
第一條 為規範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務經營行為,維護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促進水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務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水路運輸輔助業務,包括船舶管理、船舶代理、...
第十七條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船舶營業運輸證》的有效期按照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確定。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證件有效期屆滿前的30日內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原許可機關應當依照本規定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