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關於促進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2009年寧波市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實施時間:2009年4月20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寧波市
【發布文號】甬政辦發〔2009〕90號
【發布日期】2009-04-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寧波市
關於促進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甬政辦發〔2009〕9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我市茶葉生產的生態和經濟區位優勢,進一步挖掘生產潛力,做大做強茶產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品牌建設為核心,以科技進步為動力,穩步提高生產總量,積極擴大市場占有量,努力增加科技含量,不斷提升產品質量,逐步加大文化份量,培育龍頭企業,扶持專業合作組織,推廣標準化生產加工技術,完善質量監管機制,發展茶經濟,促進茶文化,壯大茶產業。在未來3年內,全市茶園面積穩定在20萬畝左右,並逐步提高良種茶園比例,總產量2.5萬噸,總產值5億元,其中名優茶產量0.4萬噸,產值3億元。新改造初制茶廠和通過QS認證120家,重點扶持茶葉龍頭企業10家。積極參與大型茶事活動,開闢大中型城市市場,新增專賣店、行銷點30處。開展科技攻關,選育、引進優良新品種5個,並形成完善的推廣體系。建設全市茶葉生產全程質量安全管理系統平台,新增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和有機茶共10個,新建茶葉標準化生產示範區3個,新建、改建包裝中心5個。
二、工作重點
(一)提高生產總量
1.加快良種化改造。繼續實施茶園良種化改造工程,力爭新建茶園全部實現良種化,同時加快低產茶園改造步伐,淘汰失去生產價值的老茶園。
2.提高名優茶比例。鼓勵採用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名茶生產能力;堅持高、中、低檔名茶開發並重,滿足不同市場需求;鼓勵開發機采機制名茶,降低人工成本。
3.改變大宗茶格局。推進初制茶廠改造,提高出口茶質量,深入利用夏秋茶,開發黑茶、青茶、紅茶等產品。
(二)擴大市場占有量
1.推進品牌整合。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在建設“一縣一品”茶葉品牌發展格局的同時,鼓勵以組建或加盟、參股等方式擴大品牌規模,創建跨區域的品牌。
2.組建行銷網路。鼓勵發展專業行銷隊伍,並在各大中城市開辦專賣店,設立行銷點,建立行銷網路。
3.打造寧波名茶。註冊“寧波名茶”集體商標,積極組織參與重要茶葉博覽會、展銷會,以寧波茶葉集體名義加強宣傳,擴大影響。
(三)增加科技含量
1.開展科技攻關。針對全市茶葉生產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科技攻關,同時加大先進適用生產技術推廣套用。
2.選育良種壯苗。廣泛收集種質資源,建立種質資源圃,自主選育、引進優良品種,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良種。
3.完善推廣體系。引進茶葉人才,並培養一批“有技術、懂政策、會經營”的鄉土專家。
(四)提升產品質量
1.制訂生產標準。根據生產形勢和市場需求,及時制訂、修訂茶葉生產、加工標準,製作標準樣本,建設茶葉標準化生產示範區。
2.建設包裝中心。規範茶葉分級包裝制度,確保同一級別茶葉品質一致,同時各大名茶品牌所有者都應建立包裝中心。
3.重視食品安全。建立全市茶葉生產全程質量安全追溯和管理系統平台,建立監控管理中心,構建安全體系,推進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茶生產,繼續開展茶廠QS認證工作。
(五)加大文化份量
1.搞好國際茶文化節。進一步擴大中國寧波國際茶文化節的影響力,使之成為國內茶葉信息交流平台、茶產品採購平台和茶文化展示平台;全力培育“中綠杯”中國名優綠茶評比,使之成為國內綠茶領域最具權威性的評比活動。
2.推進茶文化普及工作。繼續大力推進少兒茶文化教育、茶文化進社區、茶文化旅遊等工作,營造濃郁的茶文化氛圍,提高廣大民眾茶文化素質。
3.抓好重點茶史整理工作。緊扣“中國綠茶之源”和“中國海上茶路啟航地”兩大重點,挖掘整理寧波茶史,興建標誌性建築,撰寫論文,編輯圖書。
三、政策措施
從2009年起的3年內,每年安排300萬元茶葉專項資金,重點扶持以下項目:
(一)茶園良種化改造。對新發展良種茶園或老茶園良種化改造集中連片30畝以上,符合無公害產地建設標準,按照標準化方式進行生產加工的,市級每畝補助250元,縣(市)區級等額配套。
(二)茶廠改造和QS認證。通過初制茶廠改造和茶廠QS認證,視茶廠規模,市級每廠補助2萬元~3萬元,縣(市)區級等額配套。同時通過茶廠改造和QS認證的,不重複補助。
(三)扶持龍頭企業。年產值500萬元以上,基地面積1000畝以上並進行統一品牌銷售、統一標準生產、服務工作完善的骨幹茶葉企業,開展改善基礎設施、改進生產設備、提高加工能力等工作,經驗收合格,市級每企業補助5萬元,縣(市)區級等額配套。
(四)擴大行銷網路。寧波各茶葉生產企業或流通企業在各大中城市開設專賣店、行銷點,以寧波茶葉品牌為店名,主銷寧波茶葉,經營1年以上,經營額達到一定規模且經營面積20平方米以上,經縣(市)區茶葉主管部門審核,市茶葉主管部門審定,由市縣兩級等額給予一次性補助。
(五)建設包裝中心。加強名茶分級包裝管理,各名茶生產企業(協會、合作社)新建、改建茶葉包裝中心500平方米以上,經縣(市)區茶葉主管部門審核,市茶葉主管部門審定,由市縣兩級等額補助。
(六)建立安監平台。安排專項資金,建設全市茶葉生產全程質量安全追溯和管理體系平台,確保全市茶葉質量安全。
(七)組織品牌推介。安排專項資金,組織市內具有一定實力的茶葉生產企業、合作社或協會,開展各種形式的品牌宣傳和推介活動,參加大型茶文化節、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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