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現代茶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現代茶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現代茶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 頒布單位:福建省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0-11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現代茶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農林水利
閩政85號
2011-10-11

法規內容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提升現代茶產業發展水平,促進我省由茶葉資源大省向茶葉產業強省轉變,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十二五”期間,以穩面積、提質量、增效益為發展方針,以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全面發展現代茶產業。計畫到2015年,全省茶園面積320萬畝,比2010年增加18.2萬畝,增長6%;全省茶葉產量33萬噸,比2010年增加5.7萬噸,增長21.1%;毛茶產值165億元,比2010年增加65.4億元,增長65.7%。
二、推動重點企業上市。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培育2家以上茶葉企業在國內上市,3家以上茶葉企業在境外上市。林業主管部門應為茶葉企業使用宜林荒山荒地種植茶樹提供信息和政策諮詢等優質服務,為建設茶園涉及搭建工棚、修建道路等需要征占用林地的提供審核審批優質服務;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優先安排茶葉企業新建廠房用地。
三、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各茶葉產區縣(市、區)職能部門要推行茶園標準化種植,開展配方施肥,強化對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的市場監管,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使用生物有機肥,使用高效、低毒農藥和生物農藥,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開展茶農科學用藥培訓,從源頭上提高茶葉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扶持重點茶葉龍頭企業開展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試點工作,建立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產品可召回、質量有保障的產品可追溯體系。
四、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在保護的基礎上,加大茶樹優良品種的選育和推廣工作,做到保護一批、儲備一批、研究一批、推廣一批。鼓勵新品種選育,從2012年起省級財政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級、省級審定的茶樹新品種,每個新品種分別給予選育單位一次性獎勵50萬元和30萬元。扶持茶葉主產區建立茶樹良種繁育基地,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我省茶樹良種繁育水平。
五、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農民茶葉專業合作社是推進茶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各茶葉主產縣(市、區)要積極培育茶葉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茶葉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茶葉增產、茶農增收。符合條件的農民茶葉專業合作社列入省、市兩級示範社並予以扶持,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六、創建茶葉知名品牌。支持茶葉企業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專用標誌使用權、農產品地理標誌以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良好農業規範(gap)認證,創建知名品牌。要充分發揮我省茶文化底蘊深厚的優勢,推進茶文化產業建設,以文化帶動茶葉品牌提升。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在中央財政支持現代農業(茶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3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茶產業發展,各茶葉主產縣(市、區)也要加大對茶產業的財政投入。財政資金重點用於茶樹種質資源保護、新品種選育與推廣、生態茶園基地和茶葉標準化示範區建設、茶葉檢測機構建設、茶葉機械化生產與清潔化加工、品牌宣傳創建、標準化生產、技術培訓等方面。最佳化金融信貸服務,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充分利用茶園抵押貸款等各種創新金融服務,繼續加大對茶葉企業的扶持力度。實施項目帶動,以現代農業(茶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等重大項目為抓手,提高我省現代茶業發展水平。
八、強化組織領導。各茶葉主產縣(市、區)要制定茶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推進茶產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明確茶葉技術推廣機構,加強茶葉技術推廣力量,加快茶葉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新農藥、新肥料的推廣。各級農業、林業、發展改革、經貿、財政、質監、水利、環保、金融、國土、工商、稅務、旅遊、供銷等相關部門要依據相關職能,加強協作,做好推進我省茶產業發展的各項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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