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俄相互關係基礎的聯合聲明

關於中俄相互關係基礎的聯合聲明,英文: Joint Statement on the Basis of MutualRela-tions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and the Russian Federation

主要內容,聲明歷史,

主要內容

中國與俄羅斯關於確立兩國關係基本原則的聯合聲明。1992年12月18日在北京簽訂。
聲明有21條正文,主要內容是:①雙方相互視為友好國家,將按照《聯合國憲章》並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發展睦鄰友好和互利合作關係。②雙方確認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兩國間的一切爭端,相互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不利用同對方接壤的第三國領土、領水和領空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並為此建立相應的對話機制。③雙方不參加任何針對對方的軍事政治同盟,不同第三國締結任何損害另一方國家主權和安全利益的條約或協定;任何一方均不允許第三國利用其領土損害另一方國家主權和安全利益。④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俄不同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⑤兩國將在聯合國範圍內相互積極協商,並重視在聯合國安理會範圍內、常任理事國之間的磋商與合作,以及擴大包括鞏固和平與安全等國際問題的雙邊磋商。⑥雙方重申,兩國都不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及世界其他地區謀求霸權,也反對任何形式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並將努力促進亞太地區的和平、安全、穩定和繁榮。⑦雙方反對任何軍備競賽,將採取措施加強不擴散核武器的制度,防止其他種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並重申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及不對無核國家和無核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⑧雙方將以有關目前中俄邊界的條約為基礎,繼續就中俄之間尚未協商一致的邊界地段進行談判,以公正合理地解決邊界問題;雙方同意將中俄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裁減到與兩國正常睦鄰關係相適應的最低水平,並採取具體措施在邊境地區加強信任和保持安寧。⑨雙方將制定並實施相應的交流計畫,按照通常的國際實踐進行軍事交往,加強軍事領域的相互信任與合作,並將保持各個級別的經常性政治對話,擴大兩國中央和地方各級立法、司法、行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之間的交往,以及其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聲明歷史

1991年12月25日,蘇聯正式解體。兩天后,中國與蘇聯繼承國俄羅斯聯邦正式建立國家關係。1992年12月17~19日,俄羅斯總統B.N.葉爾欽正式訪華,與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簽署上述聲明。該聲明為進一步發展兩國在各個領域的友好關係奠定了原則基礎,有助於相互理解、友好與合作,也有利於亞太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1994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應邀訪俄,雙方簽署了《中俄國界西段協定》等一系列重要檔案,並決定建立建設性夥伴關係。1996年4月在葉爾欽第二次訪華期間,兩國再次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建立和發展面向21世紀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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