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

開庭審理簡介

[hold a court;open a court session] 法庭審理案件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庭
  • 外文名:hold a court;open a court session
  • 地位:法院審判程式的核心階段
  • 基本階段:開庭審理前的準備、法庭審判
審判程式,方式,具體步驟,最高級別庭審,

審判程式

開庭審理是法院審判程式的核心階段。審判程式可分為開庭審理前的準備、法庭審判(即開庭審理)、生效裁判執行等基本階段。開庭審理的結果就是裁判(即判決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滿足生效的條件後即成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進入執行程式予以執行。

方式

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其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以民事訴訟為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可知,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審判員合議庭開庭審判員合議庭開庭

具體步驟

首先,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布法庭紀律;
其次,由審判長宣布開庭,並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第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鑑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第四,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四)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第五,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最高級別庭審

22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了一場特別的庭審,案件是一起涉及土地房屋徵收的行政訴訟案件,蘭陵縣政府作為被抗訴人應訴。來自全省17市的分管副市長以及33個省直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等200餘人,共同觀摩了此次庭審。
據了解,這是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組織的第三次“百名廳(局)長庭審觀摩”體驗活動,也是山東省歷史上規模最大、規格最高、人數最多的一次法治政府建設培訓活動。
據悉,此次庭審案件為蘭陵縣政府某棚戶區改造引發當地居民不滿,居民不服徵收決定,將縣政府告到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臨沂市中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後,原告當事人隨即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山東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書記、主任孟富強說,作為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討班依法行政培訓的一部分,這次“百名廳(局)長庭審觀摩”體驗活動,通過典型案件的警示和引領作用,有助於行政機關負責人進一步了解法庭庭審流程和規則,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部門行政應訴能力水平,特別是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法治意識和應訴能力。
庭審觀摩培訓結束後,許多行政機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現場觀摩體驗,有助於我們了解法庭庭審規程,實現從不敢“出庭發聲”到敢於“出庭應訴”的轉變,把握法院審查行政行為所關注的焦點問題,面對面傾聽人民民眾呼聲,及時發現和主動糾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新《行政訴訟法》施行一年多來,全省行政應訴案件數量激增,已經與行政複議案件數量達到了等量齊觀的地步。下一步,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將進一步推動各級各部門強化責任意識,按照“誰負責、誰應訴,誰主管、誰出庭”的原則,切實履行行政應訴法定職責。
案件回放
12人不滿縣裡土地徵收
要求審查市裡的補償規定
據悉,此次17市分管副市長觀摩的庭審案件為:蘭陵縣人民政府於2015年8月18日,決定對蘭陵縣中興居委(原蒼山縣卞莊鎮東南村)片區棚戶區改造工程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彭某等12人的房屋位於該片區內,因不服該徵收決定,訴至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蘭陵縣人民政府此次房屋徵收決定;對《臨沂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暫行規定》進行審查並撤銷該暫行規定。
原審法院認為,涉案土地性質屬於國有土地。本案改造項目符合公共利益,經蘭陵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符合相關要求。此外,《臨沂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暫行規定》是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作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也無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內容,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隨即原告當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編輯快評
提高行政應訴能力正當時
近年來民告官案件頻發,政府部門負責人出庭應訴越來越多。因為過去法治觀念不強的原因,不少負責人不敢應訴,羞於出庭,既沒有面對原告複雜訴求的應訴能力,也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識。因此,多舉辦市長、局長等高級別、大規模的庭審觀摩很有必要,這有助於提升政府官員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申慧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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