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是法庭審理程式的暫停,以便庭審人員休息或進行合議或出現其他情況時適用的一個程式。
押後 法庭在聆訊途中暫時休庭30分鐘,稱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如要將聆訊押後再排期重審,稱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審判長先宣布:現在休庭,然後敲擊法槌。
宣布休庭後應告知當事人復庭的時間;如果決定不當庭宣判的,應當告知宣判的時間或者交待: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休庭
- 外文名: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
- 含義:押後 法庭在聆訊途中暫時休庭30
- 詞性: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