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上黨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長治市上黨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長治市上黨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長治市上黨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治市上黨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隸屬部門: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管理和政府採購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區各級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各級各部門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最佳化簡化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
(四)負責行使區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及與集中許可相關聯的行政確認、備案以及其它事項等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建立區級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的專家評審、技術審查、現場踏勘、現場核查等專家庫和中介機構庫。
  (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管理、考評全區政府採購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政府採購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區級政府採購平台的深度整合。負責編制全區政府採購目錄。
  (六)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區級政務服務平台和政府採購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政務信息化建設工作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線上平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上黨區“數字政府”工作的協調管理。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標準體系,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承擔“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負責統一管理政務數據,統籌規劃全區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統籌管理區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
  (九)統籌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區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承擔區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二)與區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區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區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對區、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十三)職能轉變。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併、最佳化重組,最佳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各項決策的落實和督查;負責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目標任務分解意見;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本單位的檔案管理辦法和業務規範;負責承接審批服務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保護、查詢、保密工作;負責安全、保全、機關後勤、突發事件處置、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同上級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及時掌握中央、省、市、區黨委精神,在全局範圍內開展好黨建工作;負責做好黨員發展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黨費收繳和年度黨員統計工作;負責黨員組織關係接轉工作;加強和完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及時提出新的黨建工作思路,打造黨建亮點;指導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配合開展好上級組織部門提出的各類主題活動;完成上級組織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以及檢查、考評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的制度、標準和規範;負責依法規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督促落實“放管服效”改革;承辦區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政策及事項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區、鄉、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等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訪、突發事件處置。負責依法規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清理、評估工作。牽頭組織本系統法治建設、依法行政、法律顧問管理工作。負責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政策及事項的對外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政務信息管理股
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數據資源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標準體系,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承擔“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負責全區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建設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負責匯集全區各級監管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業務結果數據,為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協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審批運行管理股
承擔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具體承擔全區權責清單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最佳化簡化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全區“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協調解決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中的相關事宜;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區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勘驗專家庫等工作。負責對聯合審批驗收事項提出指導意見,協調相關職能股室開展聯合審批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審批事項的現場踏勘、技術審查、檢驗檢測以及組織聽證論證等工作;負責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所涉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對進入區級政務服務平台的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委託及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第三方服務等工作。負責中介服務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政府採購目錄,組織實施省、市級制定的政府採購目錄;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財務股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落實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經費,制定並落實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撥付機關各項費用並實施監督;負責人事管理和全局勞資核定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統籌管理縣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的資金;負責招投標保證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費管工作;協助辦公室搞好財產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建設工程股
負責林地、綠地、文物、旅遊景點、水利、森林公園、大型戶外廣告等相關事項的審批;負責建築工程、水利工程和公路建設的報建和相關工程建設事項的審批;負責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核發;負責商品房預售契約網上備案;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投資項目股
負責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和概算調整;負責企業(含外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負責招投標方式方案核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登記註冊管理股
負責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契約文本備案;負責廣告發布登記等工作;負責核准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負責全區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主體資質和個人從業資格的初審、審核和認定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重要工業產品、計量器具、特種設備、商務流通領域等相關事項的審批或備案;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農業交通股
負責對涉及漁業、林業、畜牧、河道管理、農藥經營等領域事項的審批;負責對公路、水路等相關運營證件的核發;負責對內河航運、交通運輸等相關事項的許可;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社會事務股
負責文化、旅遊、教育、衛生、體育、民政、人力保障等相關業務的審批;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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