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務服務大廳服務現場管理規範

《長沙市政務服務大廳服務現場管理規範》由長沙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起草並發布,其規範是在複製市本級政務服務大廳現場管理經驗及特色的基礎上形成。該檔案明確指出,相關規範適用於市本級、區縣(市)、園區等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現場管理、運行服務工作,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政務服務大廳服務現場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
  • 發布單位:長沙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管理規範》主要從功能設定、設施設備、服務規範、秩序管理、監督考核等現場管理和服務方面進行了規定。
在功能設定方面,明確了諮詢投訴、業務受理、審批服務、自助服務、政務公開、休息等候等功能區域的諸多細節。比如,諮詢投訴區應當具備諮詢、引導、投訴、幫辦等功能,安排專人提供諮詢導辦服務;業務受理區應公示視窗工作人員姓名、肖像、崗位、職責等服務信息;自助服務區應當具有查閱辦事指南、自助辦理業務、查詢辦件進度、領取辦理結果、列印樣表、免費複印等功能;休息等候區應當具備舒適的休息環境,提供填表、閱讀、辦公、飲水等便民服務;其他功能區包括但不限於母嬰室、多功能會議室、聯合審批室、檔案資料室等。
此外,該檔案還規定,政務服務大廳應當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服務;提供必要的便民藥箱、便民服務盒等應急設備。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長沙市政務服務大廳服務現場管理規範》(以下簡稱《管理規範》)正式發布,從大廳各功能區的設施配備,到視窗工作人員辦業務、接聽諮詢電話的規範用語,再到監督考核、投訴處置機制等,均作出了詳細的規定,這也是全市首份政務服務領域的運行管理和服務規範的“長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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