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長期債權投資評估
長期債權投資評估是對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的的評估。由於長期債權投資到期應收回本息,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的大小直接影響著投資企業債權投資到期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因此,被投資企業償債能力就成為長期債投資評估的決定因素。
長期債權投資及其特點
債權可能有多種存在形式,
債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種。這裡就以
債券為例來討論債權的特點及其評估要求。 (一)
債券概述
1.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了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式發行的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
有價證券。
4.
債券的到期日:指償還本金的日期。
債券一般都規定到期日,以便到期時歸還本金。
投資特點
(二)長期債投資特點
1.投資風險較小,安全性強。
投資風險較小。在正常情況下,不論是政府、企業還是銀行
發行債券都須按國家有關
債券發行的規定嚴格執行。政府
發行債券要有國家財政擔保;銀行發行債券要以銀行的信譽及資產做後盾;發行
企業債券的企業通常是有發展前途的,並有企業資產擔保。通常銀行發行的
金融債券和企業發行的
企業債券的期限較短,加之財產擔保,投資風險相對較小。
2.到期還本付息,收益相對穩定。
收益穩定性。
債券通常都是事先規定好的
債券利率,它並不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變動。在一般情況下,債券發行主體為了吸引投資者,通常要把
債券利率定得高於同期銀行
儲蓄利率。在銀行
儲蓄利率以不大幅度上升時,
債券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只要債券發行主體不發生較大變故,債券的收益是相當穩定的。
3.流動性強 我國目前發行的
債券中,有相當部分是可流通債券,這種債券隨時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變現,
變現能力較好,流動性較強。
長期債權投資評估的內容
(一)上市交易
債券的評估 上市交易的
債券是指可以在證券市場上交易、自由買賣的
債券,對此類
債券一般採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評估,按照
評估基準日的收盤價確定評估值。當
長期投資中的
債券作為評估對象時,如果該種債券可以在市場上流通買賣,並且市場上有該種債券的現行價格,那么,相對於投資者而言,儘管不準備將這些債券短期內兌現(短時期內變現的債券歸屬短期投資),該種債券的現行市價仍然是確定該種債券
評估價值的最重要依據。在正常情況下,
上市債券的現行
市場價格可以作為它的評估值。當然,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證券市場投機嚴重,
債券價格嚴重扭曲,債券價格與其
收益現值嚴重背離等。只有在這些特殊情況下,對
上市債券的評估才可以拋開債券的
市場價格進行客觀的評價,具體評估方法可參照
非上市債券的評估方法。
可上市流通
債券的現行市價,一般是以
評估基準日的收盤價為準。評估人員需在評估報告中說明可上市流通
債券的評估方法、評估依據,以及評估結果的時限性。
【例】被評估企業持有1993年發行的三年期
國庫券2000張,每張面值100元,
年利率9.5%,評估時,1993年發行的國庫券的市場交易價,面值100元的,市場交易價為110元,評估人員認定在
評估基準日該企業持有的1993年發行的國庫券的評估值為:
評估值:2000×110=220000(元)
對於非上市交易
債券不能直接採用市進行評估,應該採取相應的評估方法進行價值評估。
非上市債券的評估,主要採用
收益途徑中的若干方法。根據
非上市債券的種類和非上市債券還本付息的方式,把非上市債券分為每年支付利息到期還本債券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平時不支付利息債券兩大類。對每一類
債券採取不同的具體評估方法。
(1)每年(期)支付利息、到期還本
債券的評估。每年(期)支付利息、到期還本
債券的評估,採用有限期的收益現值法,用公式表示:
P=∑[Ri(1 + r) − i]+Po(1 + r) − n
i為年期序號;
n為年限數。
(2)到期後一次性還本付息
債券的評估。到期後一次性還本付息
債券,是指平時不支付利息,到期後連本帶利一次性返還的債券。此類
債券的評估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P=F(1 + r) − n
式中:P為債券的評估值;
n為從評估
時點算起到債券期滿還本付息止的期限(以年或月為單位);
F=Po(1+nr)
F=Po(1 + r)n
式中:符號含義同上。
【例】被評估企業擁有紅星機械廠發行的4年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債券10000元,
年利率18%,不計
複利,評估時債券的購人時間已滿3年,當時的
國庫券利率為10%。評估人員通過對紅星機械廠的了解,認為該
債券風險不大,按2%的風險報酬率,以
國庫券利率為
無風險報酬率,
折現率定為12%。紅星機械廠
債券評估過程如下:
P=F(1 + r)n
F=10000×(1+18%×4)=17200(元)
P=17200×(1十12%)-1
=17200×0.8929=15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