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的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的意見
  • 性質:政府檔案
  • 發布日期:2009-07-18
  • 生效日期:2009-07-18
  • 發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發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長府辦發〔2009〕37 號
【發布日期】2009-07-18
【生效日期】2009-07-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長春市人民政府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的意見
(長府辦發〔2009〕37 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農村老齡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農村老齡工作,調動農村老年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農村老年人的作用,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對農村老年人給予特別關愛,用法律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老年人共享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成果,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是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
加強農村老齡工作,關注農村老年群體,確保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和老有所醫,不僅關係到農村老年人晚年生活質量,還關係到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農村社會長治久安和文化傳承。
二、基本要求
(一)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老齡事業的範圍,把農村老齡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根據老年人增長速度,建立相應的投入機制。
(二)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農村老齡工作法規政策體系和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農村老齡工作組織,依法開展農村老齡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三)建立國家、集體、家庭、個人相結合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形成以家庭養老為主,多種形式並存的養老保障體系。
(四)逐步形成以家庭服務為基礎、農村社區服務為依託、農村福利服務中心和社會組織服務為補充的社會化老年照料服務體系。
(五)以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重點,建立健全農村衛生服務網路。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努力減輕農村老年人醫療負擔。優先解決高齡老人、貧困老人、殘疾老人、五保老人、失能老人的特殊困難和醫療需求。
(六)積極開展尊老敬老助老傳統美德教育,形成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
(七)積極組織農村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提高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能力,倡導老年人參加志願服務活動。
(八)推動和發展農村老齡文化事業,搞好農村老年人文化活動設施建設,開展老年教育,倡導有本地特色、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三、主要任務
(一)統籌兼顧,加快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計畫、有步驟地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公共財政要支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降低農民參保門檻,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擴大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
2.進一步完善家庭養老制度,以簽訂贍養協定書等形式,明確家庭成員贍養責任。集體經濟較發達的農村,可以建立不同形式的養老制度,減輕家庭養老的負擔。要以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救濟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逐步建立健全國家、集體、家庭和個人相結合的養老保障體系。
3.將失去土地保障的農村人口儘快納入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之中,探索農村養老社會保險與城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接軌的問題,同時解決好計畫生育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家庭的養老保障問題。
4.要把貧困老人納入農村低保救助範圍,並實行分類施保,不斷提高救助標準。認真落實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供養標準要達到當地年人均收入的70%以上。高齡老人補助金和特困老年人救助金要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二)完善農村老年醫療保障制度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覆蓋所有農村老年人,加大財政投入,提高報銷比例。要加大對貧困地區配套資金補助力度,提高合作醫療水平,降低醫療成本,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衛生服務。
2.加快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完善農村基層衛生服務網路,切實解決貧困地區老年人缺醫少藥問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救助制度,將農村老年低保戶、“五保戶”、計畫生育家庭老人和貧困老年人口,納入合作醫療優先保障範圍。
3.對按合作醫療規定獲得補償後仍有較大困難的老年特困戶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加大普及老年醫療衛生保健知識力度,提高農村老年人防病治病意識,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網點。努力改變缺醫少藥狀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求。
4.落實老年人就醫優惠政策,凡60歲以上老年人到鄉(鎮)衛生院看病,免收掛號費,就診、檢查、化驗、取藥優先服務;各鄉(鎮)衛生院要對轄區內90歲以上老年人進行免費體檢。
(三)加強農村為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1.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改造現有為老服務設施,充分挖掘現有老年服務設施的潛力,多渠道籌措資金,共同開發建設老年服務設施。同時把農村為老服務、醫療衛生、公共文化等基礎設施納入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之中。
2.完善農村福利設施配套建設,實現每個鄉(鎮)有一所設施齊全的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條件好的行政村有“養老大院”。加快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保證每個行政村建有一個衛生服務站。
3.整合農村文化建設資源,推進文化、教育、科學、體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動場所的規劃建設綜合一體化,在整體規劃中不斷拓展老年服務設施的硬體建設和服務空間,力爭每個行政村都有老年人文化活動場所。
(四)加強農村為老服務體系建設
1.推動發展托老服務,醫療保健服務,日常照料服務,老年人互助服務等多形式的社會化服務項目或形式。不斷開發多種農村為老服務模式,依託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和“養老大院”的服務設施和人員,拓展為老服務範圍,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組織農村社會組織、營業網點和青少年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和精神慰藉等多方面的服務。
2.有組織的開展親情關愛服務、鄰里互助服務和青少年志願服務。在服務好“三無”老人、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空巢老人(含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同時,積極為有服務需求的普通老年人提供服務。
3.縣(市)區老齡工作部門要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搞好教育和培訓,提高為老服務工作人員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使農村老年人得到優質的社會服務。
(五)切實做好農村老年維權工作
1.縣(市)、區老齡工作部門要擔負起老年維權執法主體責任,加強執法檢查和監督力度,依法查處、打擊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2.建立健全農村老年法律服務與援助體系,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及時、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務。法務部門要設立老年法庭,典型侵權事例公開審理。法律援助機構對老年人訴訟提供方便和優惠。健全信訪和回訪制度,及時接受老年人的投訴和諮詢,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3.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和督促檢查力度,重點懲治不承擔贍養義務,遺棄、虐待、欺騙、殘害老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法律干預力度,教育當事人,打擊不法分子。把普及老年法律法規知識作為農村普法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敬老愛老意識和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觀念。
(六)強化農村老齡工作宣傳力度
1.各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農村老齡工作的宣傳力
度,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揚子女贍養老人、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
2.老齡工作部門要在全市農村開展評選“敬老好兒女”、“敬老模範家庭”、“敬老模範村”等活動,營造尊老愛老的社會氛圍。把敬老、養老、助老作為開展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中國小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
(七)積極開展農村老年文化活動
1.各級政府要把農村老年教育事業納入文化事業和全民教育事業發展的統一規劃之中,創造有利於農村老年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條件,在政策上加強引導和鼓勵,加大投入,創造適應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形式多樣,不同層次的終生教育體系。
2.提倡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農村老年人崇尚科學、抵制迷信,移風易俗、破除陋習。完善農村老年教育網路,普及農村老年人養老、保健等科學文化知識,活躍農村老年文化生活。積極組織送文化下鄉活動,為農村培訓老年文藝骨幹,組織老年人開展文化娛樂活動,完善農村老年人文化活動網路。
3.充分發揮各級老年人體育協會作用,支持和引導農村老年人參加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
(八)鼓勵和支持農村老年人老有所為
1.充分調動農村低齡老年人“老有所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堅持自願和量力、社會需求和個人志趣相結合的原則,鼓勵老年人傳授農業生產知識,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公益事業,協助調解民事糾紛,開展關心下一代等活動。
2.充分發揮農村老共產黨員的作用,動員和支持他們參與村務管理,聽取他們對農村經濟發展、財務公開、公益事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3.要搭建“銀鈴行動”信息服務平台,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建立老年人力資源庫、老年人才檔案,儲備老年人力資源信息。為具有農業生產專業技能、文化科學知識、衛生醫療專長的低齡老年人,參與農村經濟與社會建設開拓發展空間,提供資金、技術和法律支持,依法保護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收入。
四、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老齡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把農村老齡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增加經費投入,將發展農村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農村老齡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縣(市)區老齡工作部門是農村老齡工作的指導部門,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作用,協調各老齡委成員單位共同做好農村老齡工作。老齡委成員單位要發揮各自優勢,加強配合,不斷增強做好農村老齡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解決好農村老年人的實際問題。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抓好典型,總結經驗,大膽創新,促進農村老齡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要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工作組織建設,在鄉(鎮)村建立老齡工作委員會。為了便於開展工作,農村鄉(鎮)、村可以成立老年人協會,在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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