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川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統計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銀糾辦發[2012]3號)精神,為了進一步改進我市價格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最佳化我市價格環境,切實抓好改善民生中物價這一重頭工作,更好地為我市維護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市場價格環境,為加快推進“兩個最適宜”城市建設、實現銀川跨越式發展、打造幸福銀川服務,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組織領導,工作原則,主要措施,
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的方針,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為核心,以民主評議為手段,以民眾滿意為標準,以解決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為重點,通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認真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促進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為“兩個最適宜”城市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組織領導
我局的政風行風組織領導仍服從銀川市發改委統一安排,發改委副主任、物價局局長昝世英同志為委政風行風領導小組副組長。發改委助理調研員武紹洲及物價局各處局中心主管具體負責價格監管方面的行風評議有關材料及工作落實。
工作原則
(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民主評議政風行風作為推動中心工作、服務人民民眾的重要抓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切實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環境。
(二)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人民民眾滿意為標準,認真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三)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既要認真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發揮糾風工作的矯正功能,更要著力治本,注重預防,強化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完善政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
主要措施
一繼續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巨觀調控的首要任務
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和銀川市政府關於穩定消費品價格總水平,保障民眾基本生活的各項措施要求,強化價格監管,審慎出台調定價項目,減少物價上漲對民眾生活的影響。
1、加強價格監測、分析和預測,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走勢
⑴加強價格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完善價格監測預警預報制度,建立價格動態調查報請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市場調查巡視,隨時掌握市場變化情況;加強對各縣區(市)價格監測預警工作的檢查指導,建立健全價格監測預警機構,強化預警值班,完善預警網路,在發生價格異常波動情況下能及時啟動應急監測。
⑵落實國家發改委關於《價格監測調查巡視制度》規定,繼續做好糧食、食品、成品油、化肥價格應急監測工作。加強市場巡視,及時分析市場價格對居民生活的影響,適時提出政策建議;加強工作日監測值班工作,確保社會性事件不遲報、不漏報、不錯報。
⑶重視價格信息發布,正確引導新聞媒體,利用監測信息完善信息發布制度,不斷創新發布形式。
⒉加大“清費、治亂、減負”工作力度
開展2012年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換髮《收費許可證》工作,堅決取消已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結合換證對現有收費項目的審核,提出或保留或取消意見;深化企業收費登記卡制度,擴大發放範圍;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在廣泛調研和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對物業服務提出規範調整意見。
⒊做好價格管理、成本監審工作
繼續做好生豬、牛奶、蛋、雞等副食品的應急成本調查、銀川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成本監審工作;開展計程車運價成本、民用瓶裝石油液化氣成本監審;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做好經濟適用住房成本價格審核、房地產備案價格的審核工作;配合自治區物價局調整全區天然氣價格。
⒋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執法工作力度
⑴加大專項價費監督檢查力度,整頓規範行業價格行為。根據國家及自治區統一部署,開展涉農、電信資費、銀行、涉路、醫療、教育等專項檢查。
⑵認真貫徹國務院、自治區、銀川市政府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民眾基本生活的各項措施要求,加強對糧、油、肉、蛋、菜等民眾生活必需品價格以及居民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成品油價格的巡查,進一步規範集貿市場、超市等收費行為,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對串通漲價、哄抬物價、惡意囤積以及散布捏造虛假漲價信息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採取提醒、告誡、經濟制裁等方式進行處罰,對典型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⑶繼續做好“12358”價格舉報投訴工作,專人受理來信、來電、來訪投訴及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局、銀川市督辦局、微博等轉辦民眾投訴的各類價、費問題,及時組織調查,保證辦結率在95%以上。對移交縣區(市)的舉報案件每季度進行考核評比,將考評結果給予通報。確保各節日長假期間8小時、特殊時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並安排人員調查民眾投訴問題。
二繼續加大價格政策宣傳力度,擴大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的輿論聲勢。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政府入口網站、政務協同辦公系統、《物價簡報》,以及“315”、“12358”開通周年紀念日、“法制宣傳日”等重大活動,以各種形式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價格和收費工作的主要業務、工作程式、工作要求、工作進展、辦結時限、監督電話以及物價系統在制度建設、依法行政和開展政風行風建設創新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的工作,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與評議。對各項價格和收費標準的調整及其政策的出台開展正面宣傳解釋工作,反映通過價格和收費調整對經濟社會發展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反映價格系統在制度建設、調查研究、聽取民眾意見、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的經驗和做法;反映在價格檢查、清費治亂、整頓市場價格秩序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等。對查處的典型和社會影響大的、涉及民生的價格違法案件以及新聞媒體已經披露的價費熱點問題,一經核實,通過媒體和相關網站給予曝光。
三強化價格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工作,提高辦案質量。繼續進一步提高幹部隊伍政治、業務素質。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強政治理論、職業道德的學習,鞏固幹部的全局觀念和發展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逐步建立兩級價格監督檢查典型案例分析總結制度,加強檢查信息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四狠抓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完善現有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聽取我委聘請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意見,充分發揮他們的監督作用;將本局履行職能的情況置於社會廣泛監督之下,促進價格系統加快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工作運行機制,樹立良好工作形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銀川市發改委服務回訪工作制度》的規定,繼續對服務對象、被檢查單位、舉報人進行隨機走訪,徵求意見,及時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價費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入市政府政務大廳受理,由相關處室提出審批意見,審價委員會集體研究討論決定,在向社會承諾的期限內辦理完畢;價格監督檢查中查處的10萬元以下價格違法案件,堅持價檢局局務會議討論,報分管主任、物價局局長審定;10萬元以上或重大疑難的價格違法案件,堅持委案審會討論決定製度;繼續落實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等工作制度。